“有单不敢接,接了死得快”,这句话在我国造船业中流传甚广。
哪怕已经有了前人经验的教训,面对可能获得的高额利润,依旧会有不少中国企业冒险。
为了得到订单,他们冒险收取少量的预付款,冒险妥协诸如“在出现纠纷时前往对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解决”的不合理要求。
2013年,中国企业大船海工便是因为如此,落入了挪威约翰·弗雷德里克森公司的魔爪。
大船海工之所以能获得来自挪威seadrill的巨额钻井平台单,离不开它本身的实力雄厚。
要知道,曾在1998年交付出我国第一座BING09000型半潜式海洋钻井平台的大连造船厂便是大连重工的前身。
它先后为我国的海洋事业交付了渤海油田建造的TZ9-3钻井装备沉箱、大港油田一号自升式作业平台。于我国海洋业的发展,居功至伟。
然而,大连造船厂并没有躺在先前的成就上,不思进取。随着一众企业的革新,大连造船厂也开始行动。
2005年,大连造船厂在“集优势享资源,降成本增效率”重组计划的引导下,重新打造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开发领域广泛、研发产品丰富等优势,一跃成为我国最强大的造船企业。
这也给了大连造船厂参与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号改造的机会。
2006年,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将TU2000E型400FT自升式大型海上石油钻井平台交付成功,又一次实现了我国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
随后,在股份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成立了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即大船海工。
大船海工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斥巨资打造而成,哪怕是在国际领域,大船海工在设计、专业等方面,都颇具竞争力。
2013年,正当大船海工在“母亲”的怀抱中发展的蒸蒸日上之时,一个“喜讯”悄然而至。
原来,一个名叫Seadrill的挪威公司需要8台钻井平台,他们将橄榄枝递给了中国的大船海工。
大家对于挪威的Seadrill公司可能不够熟悉,但是对于其母公司的创始人约翰·弗雷德里克森应该略有耳闻。
约翰·弗雷德里克森是挪威有名的船舶业巨头之一,在他驰骋欧洲航运行业的五十多年中,他建立起一个140余艘船舶、100座海上钻井平台、130亿美元的庞大商业帝国,在欧洲乃至世界的船舶业都享有盛名。
所以,倘若顺利拿下挪威Seadrill公司8台钻井平台的订单,大船海工不但能一下子赚取整整130亿元人民币的货款,还能跟约翰·弗雷德里克森的商业帝国搭上线,何乐而不为?
于是,大船海工想方设法地接住Seadrill公司的橄榄枝,为了增加自己成功拿到订单的几率,真正做到了不惜一切代价。
而这一做法,为大船海工后续的发展埋下了无数的隐患。
比如,挪威Seadrill公司深谙大船海工想要拿下订单的决心,所以趁机提出了很多无理的要求。
他们要求大船海工将原本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预付款下调至百分之十。
要知道,海上钻井平台之所以建造昂贵与它周密的生产要求、漫长的生产时间密切相关。
毕竟,在设计海上钻井平台时,除了要考虑一系列的钻井装备用于海上油气勘探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海上安全、相关人员生活便利等一系列琐碎问题。
而且Seadrill公司所需的8个钻井平台并非是千篇一律的,他们提出很多私人订制的要求。
比如要在专业方面,他们要求应用当代最新的钻井装备,保证钻井装备的最大作业水深达到400英尺,最大钻井作业深度达到3万英尺,这一要求哪怕是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高标准。
与此同时,挪威Seadrill公司进一步提出在钻井平台上建造上百间员工宿舍的要求。
满足挪威Seadrill的这些私人订制的要求,就意味着大船海工只能将8个钻井平台卖给挪威Seadril,不能有丝毫意外。
此外,由于海上钻井平台的规模很大,涉及的范围很广,所以设计、建造的周期普遍很长,需要的原料、人力物力等投资也普遍很大。
如今挪威Seadrill公司与大船海工商议的8台钻井平台的订单涉及的金额有整整130亿人民币。
倘若预付款从39亿人民币下调至13亿人民币,就意味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着大船海工需要垫付更为庞大的资金,甚至在项目进行的中后期会面临资金无法周转的问题。
当然,挪威的Seadrill公司不止在与大船海工的预付款上做了文章。
针对后期合作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挪威的Seadrill公司又一次耍了心眼。
他们在相关合同中指出,“当双方后续产生纠纷后,需要到Seadrill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诉讼”。
倘若将挪威的仲裁机构作为Seadrill公司和大船海工发生纠纷时的“唯一裁决机构”,纠纷的结局已经注定了。
这就好比两个孩子打架,让一方的家长评理,根本没有任何公平可言。
然而,此时的大船海工高层已经被挪威Seadrill公司许诺的大饼迷花了眼,他们一门心思是项目做成后的巨额利润,却忽略了这其中潜在的无数风险。
面对挪威的Seadrill公司提出的无理要求,他们一个又一个的妥协了。
由于挪威Seadrill公司投入的预付款仅仅只有13亿人民币,使得大船海工在项目资金上有些吃紧。
截止到大船海工截止至2018年年底就已经有19.21亿元的负债。然而,此时的挪威Seadrill公司蛮横地撕毁了其中六座钻井平台的订单。
并表示自己撤销合同后没有任何义务来接受那些正在赶工的钻井平台。
要知道,此时此刻大船海工对于挪威Seadrill公司所需要的8个钻井平台的建造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年时间,其项目进度已经赶至了二分之一,大船海工垫付的项目款已经高达17亿美元。
原以为挪威Seadrill公司中途毁约,强行将8个钻井平台减少到2个已经够“无理取闹”的了,殊不知这只是挪威Seadrill公司“坑害”大船海工的冰山一角。
2019年3月,挪威Seadrill公司又开始作妖,他们提出将第7座钻井平台的订单一并解除。
此时大船海工也回过味来,他们觉得自己入了挪威Seadrill公司的“圈套”,所以决定跟挪威Seadrill公司商议,将第8个钻井平台的订单也一并取消。
然而,遭到了挪威Seadrill公司的强烈反对。他们以大船海工的要求不合法为理由,将大船海工的要求驳回。
同年4月,当大船海工正为了最后一个钻井平台的订单紧锣密鼓地赶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变故出现了。
原来,挪威Seadrill公司再一次出尔反尔,他们反过来要求将第8座钻井平台的订单撤销。
非但如此,他们竟还得寸进尺地让大船海工在返还预付款的同时,支付其中的利息以及赔偿自己的损失。
毕竟,在挪威Seadrill公司看来,他们之所以不断撤销订单,纯属“无奈之举”。
因为大船海工大船海工非但将订单延期,还自身出现了破产危机,他们如何放心将这么大的订单继续交付给大船海工?
殊不知,昔日辉煌无限的大船海工之所以会落到如斯落魄,只是因为禁不住诱惑,接了一个挪威Seadrill公司的巨额订单罢了。
此时我们不禁疑问,为何挪威Seadrill公司会如此恶整我国的大船海工呢?莫非这其中有什么私人恩怨?
细究之下,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虽然没有私人恩怨,却牵扯了很多的利益。
比如,解约之初的2018年本身就是一个敏感时期,在这一年经济危机席卷全球,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趋势下,原油市场也没能幸免。
此时加大开发原油工具钻井平台的投资根本不是明智之举。为了降低损失,挪威Seadrill公司将枪口对准了我国的大船海工。
当然,其中的受害者还有许多,韩国大宇集团也曾深受其害。
挪威Northern Drilling公司曾与韩国大宇集团旗下的大宇造船签订了购买两艘第七代钻井船的协议,其支付的9000万元的预付款仿若开启了潘多拉盒子一般,将大宇造船卷进了漩涡之中。
随后,在2018年的时候挪威Northern Drilling公司也以一些“根本说不过去延期”理由单方面宣布撤销订单。
与此同时,也将大宇造船告上了自己在合约中指定的仲裁机构,要求大宇造船退回先前的9000万元的预付款以及支付期间的利息,赔偿自己的损失。
面对挪威Northern Drilling公司的“咄咄逼人”,本来有理的韩国大宇造船丝毫不占优势,哪怕将诉讼转到了英国伦敦,依旧以失败告终。
巧合的是挪威Northern Drilling公司与挪威Seadrill公司皆同属于约翰·弗雷德里克森的商业帝国。
此外,当时的“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中美关系急剧恶化,作为美国“小弟”的挪威自然不能袖手旁观,相比于其他“小弟”的经济制裁、口水战,挪威以“坑害”大船海工的不入流方式为美国助威亦是在情理之中。
四、涅槃重生
面对挪威Seadrill公司的步步紧逼,自己自身资金紧缺等问题,曾经盛极一时的大船海工只得被迫宣布破产。
2019年1月,大船海工的破产重整案件终于得到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
然而,大船海工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要知道,大船海工并非是普通的产业,其行业的专业性很高,且颇具独特性,想要将大船海工这潭被挪威Seadrill公司祸害的死水盘活,实现其极高的重整价值和意义,本身就是一件很大的挑战。
所以,谁来投资大船海工以及谁来接受大船海工成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此时,破产管理人找到了一线生机。他提出让大船海工“自救”的方案,即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作为大船海工重整资金的主要来源。
后将大船海工的普通债权进行债转股,以此来维持大船海工必要的现金流,摆脱资不抵债的窘境。而重整之后的大船海工依旧由之前的原班人马运营。
针对原来的债务问题,中国信保签署的17.5亿元的理赔将赔付方案落地。
此外,针对农民工权益的劳务费,将做到全额清偿,不拖欠。
为了帮助大船海工重整旗鼓,国家也做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
其中包括成立国海海工,即国家级海工装备的资产整合平台,用以接管闲置钻井平台的所有权,在辅助海工企业拜托因债务、维护成本等问题发生财务危机的同时,将之前生产出的钻井平台“废物利用”,创造新的价值。
此次,大船海工重整方案的成功,开创了非上市公司债权人“自救式”重整的新局面,给面临类似困境的企业带来了新的可能。
2021年6月,大船海工的重整计划草案得到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明确批准。
同年11月,中国信保的17.8亿资金顺利到位,大船海工在完成“自救式”重整的同时,将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提升了将近10倍,有效的安了债权人的心。
为何大船海工的重整备受瞩目,甚至连国家都有参与?
一方面,大船海工确实有其雄厚的实力,哪怕是在现金流严重缺失的时候,依旧能够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他们交出的装备不仅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于国际上依旧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比如,在大船海工公司极度困难的时期,依旧交付出2条8.5万方的乙烷运输船。要知道,乙烷运输船并不罕见,但是8.5万方的乙烷运输船乃是世界独一份的技术。
此外,大船海工还将全国首个8500方LNG加注船下水的项目圆满完成,交付了2座自升石油钻井平台,承接、中标了近20亿人民币的项目,如期优秀的中国企业怎能随着西方国家的阴谋而陨落?
另一方面,大船海工的重整方案极具借鉴意义,不但维护了我国海工企业的繁荣,还妥善兼顾了债权人与农民工的普遍利益。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希望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不要被巨额利益冲昏了头脑,做出难以挽回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