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变动开始频繁,据董秘学苑统计,上周(3月11日-3月15日)共有11位董秘辞职,辞职原因主要为个人原因;15位董秘上任,相较于上上周只有5位董秘上任,新上任董秘人数环比增长了200%,其中大部分来源公司内部培养。
上周11位辞职的董秘中,3位女董秘,而其中最无奈辞职的就属*ST正源董秘曾莉了。我们此前曾报道过,曾莉曾在2月18日被上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按照日期,曾莉要在3月18日前主动辞职。
四川最年轻女董秘的悲情故事 11年里当了四次“背锅侠”
曾莉此次辞职的原因为“工作原因”,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岗位。
自2008年曾莉开始担任公司董秘以来,共协助公司进行过三次增发募资,其中两次成功,一次终止,共募集资金14.5亿元。
公司上市以来,少有重大资本运作,其中2016年5月开始停牌筹划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但是最终在2016年9月宣告失败。
综合看来,董秘曾莉在公司董秘任上时,公司资本运作较少,董秘更多的是在做信息披露工作,最终也因为信息披露违规失去董秘职位。
蔚蓝生物上市2个月董秘辞职,持股1900万元
拟上市公司董秘和新上市公司董秘工作内容是两种的,一种是帮助公司上市(打江山),一种是在公司上市后帮助公司合规运营(治理江山),后者更复杂并且风险更大,所以很多董秘都选择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就辞去董秘职务。
3月14日, 蔚蓝生物公告公司董秘曹成辞职,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图片来源:全景网
资料显示,曹成,1974年11月出生,1997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200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历任齐鲁证券投资银行部员工、齐鲁证券上海营业中心总经理助理、上海易唯思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2017年薪酬54.2万元。
曹成在公司董秘任上任职时间不短,2014年5月前就开始担任公司董秘,公司2017年7月第一次预披露招股书,2018年10月完成过会,并在2019年1月正式登陆上交所。
作为公司IPO时的董秘,曹成持有公司60万股,市值约为1927万元。
曹成的案例也再次表明,IPO董秘一旦成功上市,的确能获得巨额股权收益。这也是很多职业董秘选择去拟上市公司帮助公司IPO的主要原因。
上周新上任的15位董秘中,5位女董秘,10位男董秘;3位80后,5位70后,7位80后。
5位新上任的女董秘中有3位来自公司证代上位,而上周共有4位证代上任董秘。分别是银亿股份证代赵姝、华达科技证代张盛旺、 延华智能证代唐文妍和汉嘉设计证代李娴。
4位证代中,除了延华智能证代唐文妍没有透露年龄外,其他三位都是80后。
除了证代岗位升任董秘外,上周内部转岗当董秘的职位还有,公司总裁助理(2位)、投资者关系总监、财务管理部经理、投资总监和财务总监,也就是说15位新上任的董秘,内部转岗的占到了三分之二。
学历上看,15位新上任董秘,5位本科学历,2位研究生在读,8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新上任的董秘中有8位考了其他证书,包括有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注册税务等。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前实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是证监会于2014年修订发布的,此次证监会时隔5年再次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做了3方面的修改:
1、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 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 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等事项。“(主要针对的就是科创板上市公司)
2、根据《公司法》的新规定,完善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明确收购方式、决策程序和股份处理要求等。(这个是针对此前回购新规做出的相应修改)。
3、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任免做了修改,以前是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现在可以解除。以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能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在控股股东担任监事的可以,但是现在控股股东单位的监事也不可以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了。
1、剑桥科技董秘谢冲3月11日被上交所给予监管关注。
违规原因:前期公司在上证E互动回复的信息与其实际情况不相符。 公司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审慎,也未提示有关风险,可能对投资者 投资决策产生误导。此外,在当前 5G 受到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对于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变动的事项,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上述重大敏感信息,导致股价发生大幅波动。
2、信雅达董秘叶晖3月11日被上交所给予监管关注。
违规原因:公司时任董事兼任控股子公司科匠信息董事、总经理刁建敏,于 2016年获取科匠信息资金200万元, 约三个月才予以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但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