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对金融高端人才进行奖励,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依据《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由烟台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进行推荐,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和省政府批准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共同发文确定的人选,进行表彰奖励。管理期为1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政策来源:《烟台市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烟金监发〔2019〕39号)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科室: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35-6789226
YMG全媒体记者/刘海玲 ;通讯员/陈菲菲;编辑/太上;
审核/明新;校对/常帅近期热点:豪横!烟台这家企业给员工发宝马!
今起,烟台这些人要做核酸检测!每14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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