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学诚已辞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据新华社消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9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决定,免去学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其请辞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
此前,8月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发布消息:我局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互联网上举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有关问题的反映。我局已收到了举报材料,并已开始调查核实工作。
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接受学诚辞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同意由演觉副会长临时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
8月2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通报了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8月23日,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根据会长会议提议,会议接受学诚辞去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同意由普法常务副会长临时主持福建省佛教协会工作并担任法人代表。
8月2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按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有关规定,免去学诚北京市海淀区龙泉寺住持(方丈)职务。
8月24日,陕西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理事会决定免去学诚陕西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职务。宣布了陕西省佛教协会七届七次会长会议关于免去学诚陕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和陕西省扶风法门寺住持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