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生活中都应该喝过凉茶,广为人知的凉茶有加多宝和王老吉,大家更偏爱加多宝还是王老吉凉茶呢?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加多宝和王老吉不是同一种凉茶吗,味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分为两个品牌?
其实两者之间的渊源颇深,从对簿公堂到价格大战,互相掐架26年,在互相纠缠这么多年后,凉茶市场赢家究竟花落谁家?
本期子牙童趣商将锦囊将向大家介绍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爱恨情仇,了解这段商业竞争背后的故事。
让我们先按照时间顺序看一遍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竞争。
最开始是关于王老吉的起源,有一种说法是清朝年间,广东省瘟疫横行,广东鹤山古劳镇人王泽邦上山躲避瘟疫时遇到一位道士传授了一剂药方,下山后王泽邦按照药方熬制成凉茶给患病们服用。结果效果显著,自此名声远扬,王泽邦干脆通过售卖凉茶为生。
因为王泽邦号吉,小名王阿吉,故售卖的凉茶称之为“王老吉”,从清朝道光年到现在已有200年的历史。
王泽邦去世后,凉茶配方和业务一直由其子孙掌管和运营。
1914年,王泽邦的孙子王恒裕负责香港地区的凉茶销售,另外两个孙子王恒瑞和王恒辉则继续负责广州的业务。
因为负责板块的不同,使得“王老吉”有了两种不同的发展路线,香港那一分支越做越红火,逐渐将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发展为国际化企业。1990年,鸿道集团与其合作,获得王老吉凉茶的配方及经销权限。
相比之下,王老吉广州分支的发展就比较缓慢。
1956年,当时的中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
在这样的改革环境下,同年,王老吉凉茶铺与另外几家企业通过公私合营,组成王老吉联合制药厂。十年后,王老吉制药厂被国资收购,改名为广州中药九厂。后又几经更名,最终以广药集团的名字沿用至今。
这期间“王老吉”的品牌名字也曾更换,直到1983年商标法正式实施时,广药集团前身药厂注册了王老吉商标后,才又重新启用王老吉的凉茶称呼。
随着香港地区发展壮大,公司想进一步向内地扩张。
1992年,鸿道集团开始在东莞设立工厂生产凉茶出售。但是由于广药集团前身药厂早就注册了王老吉商标,鸿道集团想要进行销售只能修改名称为清凉茶进行出售,但没了品牌效应,销量少得可怜,年销售额不到2亿,甚至还在亏损。
1995年3月,鸿道集团同广药集团共同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即鸿道集团向广药集团交商标使用费,费用从第一年60万元开始按照每年20%的比率递增,而鸿道集团可以用王老吉的名称售卖凉茶,使用日期截止至2003年1月。
自此王老吉两条分支在分割80多年后再一次聚合起来。
1997年和2000年,双方两次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权合同,随着王老吉品牌效应越来越高,相应的品牌使用费也越来越多。
2008年汶川地震后,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直接捐款1个亿,这一行为使得王老吉品牌为所有国人知晓。
这一营销模式在赢得国人喝彩的同时,也让“王老吉”在2009年的销售额突破160亿元,而当时可口可乐销售额为150亿,“王老吉”成功的成为了中国饮料第一品牌。
2010年11月,在广药集团启动的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中,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为1080.15亿元,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
但是,从商标费一直上升可以见得,这种合作不会长久。通过鸿道集团对王老吉的大力宣传,王老吉发展势头迅猛。
面对越来越高的商标费,鸿道集团感到不满,明明是自己大力宣传起来的,还要被索取更多的利益,付出更多的成本。
董事长陈鸿道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行贿广药集团的副董事长李益民续签商标使用合同,且2000年到2011年,王老吉的商标使用费只增加了56万元。
广药集团发现后立即与鸿道集团沟通,认为王老吉商标是国有资产,这种通过不正当途径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在鸿道集团不予配合后,于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正式到法院提起诉讼,自此双方开始了多年的诉讼之路。
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2012年5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协议无效,鸿道集团不得再使用“王老吉”品牌名。同年,鸿道集团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裁决,被驳回。
2012年3月29日,鸿道集团加多宝分公司就曾宣布全面放弃“王老吉”包装,强势推出“加多宝”品牌。
双方未翻脸前,以往红罐王老吉罐身上一面印着“王老吉”,一面印着“加多宝”字号,如今只有“加多宝”。
鸿道集团重新打造广告宣传语:“怕上火,现在喝加多宝”、“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怕上火喝加多宝”等等。
5月鸿道集团举行新闻发布会,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后代王健仪以集团名誉董事身份发表声明,直接表示将正宗王老吉凉茶的配方传授给了鸿道集团加多宝分公司,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才是由独门秘方调制的,无论过去还是未来一直都是。
对于加多宝公司这一系列的操作,广药集团也没有坐以待毙,紧接着以虚假宣传为理由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1月31日,法院裁定加多宝公司宣传的改名操作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确实已构成虚假宣传,禁止加多宝公司再使用有改名字眼的广告语。
败诉后,加多宝修改成其他的广告语:“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宝”。
广药集团对这些宣传的广告语一一提起诉讼,加多宝均败诉而归,这几年我们没有再听到这样的广告语就是这个原因。
后续对于凉茶的包装诉讼案中,加多宝仍旧败诉,被禁止使用红罐包装,裁判赔广药1.5亿元以及需要承担诉讼费用几百万元。
2017年8月16日,对于红罐包装使用权之争,最高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加多宝公司和广药集团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享有共同使用王老吉红罐包装的装潢权益,但使用中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这段诉讼之路终于走到了终点,在长达多年的官司纠纷中,加多宝公司败诉更多。
实际上,目前再去裁定谁是谁非已经不重要了,相反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些商业技巧和手段。
虽然表面看来加多宝赔偿得更多,但是这个公司的营销策略确实值得研究学习,凉茶包装诉讼一审失败时,顺势推出“对不起,做凉茶世界第一,打官司倒数第一!”的广告语,吸引人们注意力,引起社会舆论,扩大加多宝的知名度;
最高法院二审裁定后,鸿道集团在使用红罐包装的同时,推出金罐包装,做出自己的品牌特色,强化加多宝在人们心中的印象。
有著名商标无疑会对商品的销售产生显著的影响,但光有商标是不够的,企业要具备一定的运营能力,在商场经营中,不断提升商标的动态价值才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大家更喜欢喝加多宝凉茶还是王老吉凉茶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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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