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民惠佳苑五期(巨浪项目区域动迁安置房基地建设工程)存在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整改单、整改回复、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叁万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