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想询问案件进展、沟通案件观点、提出保全申请,可法官的电话不是占线就是无人接听,当事人只能干着急。事实上,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是因为法官不是在开庭,就是在接待其他当事人,亦或奔波在调查取证的路上,这样的尴尬如何破解?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七措并举”破解法院电话接听难题。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勇介绍,为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司法作风,该院制定《关于畅通当事人、律师与办案人员联系渠道的暂行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新期待,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项规定包括主动公开办公电话信息、强化案件流程信息公开、健全办公电话接听机制、加强办公电话设备升级改造、不定期开展电话接听情况督察、设置不接听电话投诉举报热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等七个方面举措。
办公电话信息公开方面,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办案人员和业务部门内勤办公电话自助查询服务,在“武汉洪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开通办案人员和业务部门内勤办公电话在线查询功能,同时在开庭传票或相关执行文书上注明办案人员和业务部门内勤办公电话,便于当事人、律师获取办案人员联系方式。
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方面,加强12368短信平台推广运用,对立案、分案移交、查封冻结等审判执行重要节点向当事人、律师主动提供短信提醒服务,方便当事人、律师及时掌握案件进展,避免当事人、律师频繁拨打办案人员电话,减轻当事人、律师诉累,缓解办案人员工作负担。
办公电话接听机制方面,要求办案人员应当接听并耐心解答当事人、律师在工作时间内的来电;当事人、律师如无法拨通办案人员办公电话的,可拨打相关业务部门内勤办公电话;各业务部门内勤对接听到的当事人、律师电话,能处理的应及时予以解答,无法处理的应予以登记并于当日告知相关办案人员,相关办案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相关当事人、律师回电。
办公电话设备改造方面。升级办公电话设备,逐步开通办公电话的留言功能,办案人员或部门内勤不在办公室时,电话启用留言功能,当事人、律师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时,可选择留言。办案人员听到留言录音后,及时进行处理回复。
电话接听情况督察方面,不定期开展办公电话接听专项督察,对各业务部门内勤登记转交事项的回复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存在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回复当事人、律师电话行为的办案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投诉举报热线设置方面,畅通不接听电话投诉举报途径,设置投诉举报电话:027-87532873,对当事人、律师反映的故意不接听电话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接受各方反映监督方面,对办案人员不接听当事人、律师电话,同时当事人、律师认为办案人员存在拖延办案、违法办案等情形的,可依法向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要求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签署的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