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龙泉人才网 - 热点 -

5月1日起执行!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热点
  • 2023-04-27 15:21
  • 中国青年网

  近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1日起执行!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陕人社发〔2023〕1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6日

5月1日起执行!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龙泉人才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收录文章侵犯到您的权益/违法违规的内容,可请联系我们删除。
https://www.lqrc.cn/a/redian/13410.html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