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自强
5月17日0:00至6月17日0:00,青岛将严查各类环境噪声污染,重点控制时段为每晚8点至次日6点,学校周围、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区为重点监控区域。建设施工、机动车辆违法鸣笛等产生噪音污染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将会被处罚。
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5月17日0:00至6月17日0:00,重点控制时段为每晚8点至次日6点,在此期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夜间环境噪声标准,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
“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期间,昼间将以各学校周围为重点监控区域,夜间以居民住宅、科研文教集中区为重点监控区域。以下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将会被行政处罚:
1、房屋建筑施工以及市区内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修建、挖掘、改造产生的建设施工噪声污染。
2、在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音箱设备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3、在歌舞娱乐、网吧、音像制品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室内,安装、使用音响设备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4、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箱器材音量过大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5、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产生的噪声污染。
6、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7、机动车辆违法鸣笛产生的噪声污染。
8、工业生产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工业噪声污染。
9、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设施等固定设备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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