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岳区政府、东平县政府官网发布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9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全区事业单位(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区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伍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设置专项招聘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我区镇(街道)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
在我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等见《2019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 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 11:00-8月31日12:00
报名网站:岱岳区人民政府网
报名网址:http://www.daiyue.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相关专业目录设置。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19年8月29日15: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后,于2019年8月29日11:30前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等材料到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岱岳区政府大楼C612)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站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2019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9月5日9:00—9月8日14:30登录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岱岳区政府大楼C612)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9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除外)、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8月28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3、应聘面向“三支一扶”和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还需提供其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
4、应聘限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
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9年8月28日,应审查其相关工作经历情况,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样式见附件4)。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6、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14:00—16:30 卫生类、教育类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区职业教育中心,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监督联系电话:0538—8569803
(扫描二维码查看岗位信息)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职业中专、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伍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我县乡镇、街道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 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 11:00-8月30日20:00
报名网站: 中国东平(http://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0日20: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9月5日14:00—9月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县城佛山街008号409室,电话2830076)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上级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调整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特殊要求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14:00—16:30 卫生类、教育类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职业中专、幼儿园,由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15662088107、0538-2983168 (综合类)
15376211328、15253899117 (教育类)
15853890899、0538-2876179 (卫生类)
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咨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扫描二维码查看岗位信息)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