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一个坐落在北回归线上的魅力之城,以花为名,花开大地,总面积970.04平方公里,地处珠三角通往内陆的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粤港澳大湾区唯一大型空铁双枢纽所在地,坐拥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北站两大交通枢纽。
花都是“中国皮具之都”“中国化妆品之都”“中国音响之都”,拥有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平台。
“十四五”时期,花都区坚持“智造立区、枢纽强区、生态美区”,高水平建设“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努力把花都打造成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航空都会区、广州北部经济人口重要承载区和经济增长极。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精神,花都区于2022年3月-4月赴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州(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地,采取统招统分的方式设点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含择业期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在港澳地区或国外的学位(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人数
在北京、广州等地高校设考点共招聘30名,其中北京考点招聘20名,广州考点招聘10名。每个考点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开考。如北京考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调整招聘指标到广州考点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
4.专业需求:
规划、建设、交通、园林、电子信息等理工科类专业,金融、经济、财会、中文、英文、法律、思想文化等社科文科类专业;
土木、建筑、风景园林、计算机、法学、中文等急需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rs/gkmlpt/index)发布招聘公告。自2022年3月上旬起,将陆续发布北京考点及广州考点的具体报考安排,请保持关注以便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二)线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在线上报名之后,须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1)提供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提交复印件1份),时间、地点见相应考点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单项合格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线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将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报名人员保持通信设备畅通。
(五)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统招统分的方式入编广州市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需在聘用后将户口迁至广州市。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资格审核及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因个人时间安排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应聘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与行程卡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提交手写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携带身份证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环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911262(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020-36899086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原文链接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洪敏 石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