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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2019年乌兰察布事业单位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76名。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第一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
根据全市人才引进总体方案,全市人才引进分为两个批次,本次人才引进为第一批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工作结束后随即开展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工作,第二批次人才引进对象和范围重点为其他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对象
本批次人才引进对象为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及建设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
3.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免费培养协议)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医学类临床医技类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2019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以及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海外留学硕士。(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名单详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所设专业以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以后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专业学科目录为准; 引进岗位所设专业条件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
8.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5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2018年度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聘用后自动放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批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wulanchab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3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乌兰察布市2019年第一批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引进岗位报名人数,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6.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对《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二)资格审查
1.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乌兰察布市2019年第一批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
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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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19年全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办函〔2019〕75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476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蒙授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乌兰察布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四)关于旗县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
以“旗县市区所属学校”设置岗位,即按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招聘岗位合并归类设置。具体招聘学校名称及人数分别列入《岗位需求表》中备注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本科、专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8.“项目人员”和“蒙授人员”招聘岗位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人员和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蒙授人员”招聘岗位专科学历限乌兰察布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二)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2014年6月30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rsks.wulanchab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①“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授人员”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6月14日17:30。
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7:30。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号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其他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 应聘人员报考旗县市区所属学校,按照《乌兰察布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表)中的“备注栏”内标注的招聘单位名称报考即可。
7.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授人员”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13日9:00至6月14日20:00。报名信息核对时间:6月15日9:00至12:00;交费时间为6月15日15:00至6月16日17:30。
报名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19年6月16日9:00至17:30。应聘人员须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rsks.wulanchabu.gov.cn)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特别提示:“项目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后,岗位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所缴报考费,由考试中心负责办理退费后,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缴费。)
(2)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30。
2.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咨询。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自行核对报名信息时间:6月23日9:00至17:30;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24日9:00至6月25日17:30。
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wulanchabu.gov.cn)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5.报名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至18:00。应聘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rsks.wulanchabu.gov.cn)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6.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并办理相关退费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8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博士学位研究生免笔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所报考岗位聘用。
9.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9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0.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详见《岗位需求表》“考试科目”栏。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蒙授人员”岗位用蒙古文制卷,考生须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全部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汉文或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下午15:00—17:00。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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