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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招聘信息(事业单位事业编)

  • 人才百科
  • 2023-05-25 10:30
  • 龙泉小编

招聘速览

>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博硕引才公告

>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沧州市第一中学2022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曲阳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到廊坊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廊坊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廊坊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名,岗位信息详见《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毕业、“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以及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附件2)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

2.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

3.国(境)外知名院校(附件3)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

3.学习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但须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廊坊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5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除因岗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硕博计划”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3.岗位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截至6月24日17:00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于2022年6月25日9:00-11: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

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2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8:00

报名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考生应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总成绩为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日上午8:00—12:10

具体安排为: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10 《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等,于2022年7月8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务必于规定时限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廊坊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7日—7月19日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考试综合成绩于7月23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经廊坊市“硕博计划”招聘到市、县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财政拨款全额(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到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聘用到其他岗位的,按照《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等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和岗位(职级)晋升上落实相关待遇。

2.住房待遇: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住房补贴,分5次发放。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于次月发放上一年度住房补贴(含试用期),不满一个年度的不享受当年住房补贴。

3.成长待遇:列入全市“硕博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其他待遇:可直接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支持。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廊坊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参加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结束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主动放弃,廊坊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或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不超过1∶3比例,按前述相关程序和有关要求,重新组织面试。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廊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39529(工作时间)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

详情登录:

http://111.62.218.89:17073/sy/view/notice/1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研究生1307名,其中市县事业单位806名、企业5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现场选聘: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线上选聘: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考核和测评等工作。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程序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1307名,其中市属院校144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名、市卫健委直属单位241名、其他市直单位85名、县(市、区)事业单位136名、企业501名。招引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邯郸市2022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特别优秀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省市重要工作安排选拔的高精尖缺人才,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或者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7.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8.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中共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27n-ceCgaXTOpCCSqVBeOA

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在张家口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从张家口入伍(含生源地)的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3、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22、23日,截止到23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6月24日9:00至26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15: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所退费用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张家口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经测温后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科目

⑴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

⑵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⑶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医学类、综合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市委党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6、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共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弹窗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未治愈出院新冠腅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无接种禁忌的人员要按接种程序完成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要求的,及时完成强化接种。无接种记录人员,须完成核酸检测、胸部CT、血清学抗体检测。外省人员入张后“落地即检”,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请考生下载《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

4、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相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6、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12333、2060818

监督电话:0313-2014948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zjk.gov.cn/zjkrsj/tzgg/20220614/2372.html

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 1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安国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不含定州、雄安新区),《岗位信息表》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3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3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9、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安国市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3:100

3、报名时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2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2年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23日17时0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agrsjgb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发布渠道在本次报名系统和安国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后续程序时间安排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并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或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弹窗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未治愈出院新冠腅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无接种禁忌的人员要按接种程序完成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要求的,及时完成强化接种。无接种记录人员,须完成核酸检测、胸部CT、血清学抗体检测。外省人员入安后“落地即检”,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请考生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5、请考生于笔试后三天左右登录http://110.249.194.103:100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复审不合格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

3、进入复审的考生到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外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评委设7人(含主评委1人)。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汇总其他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者成绩;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完成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显著位置公布。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

面试结束后3日左右,考生可登录http://110.249.194.103:100查询是否进入体检,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15日内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相关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八)公示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1、第一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在考核期间自动放弃的,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第二次递补。综合成绩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招聘到岗人员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递补一次。

递补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十)聘用与安置

1、选岗。公示无异议,教育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

2、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报到环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酌情顺延)。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技术及监督电话:

0312-3510558

0312-3590886

详情登录:

http://www.anguo.gov.cn/info.html?lmid=9&nid=18842

沧州市第一中学2022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沧州市人才强市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采取选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发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发布的名单为准。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17日。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6月1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沧州市第一中学拟选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22年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2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7.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czyz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9:00-23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13333172666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沧州市第一中学2022年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简历(简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科研情况,获奖情况)、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底前提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材料等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后上传。

沧州市第一中学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发送的邮件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沧州市第一中学负责。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hbczyizhong.cn/)发布现场证件审核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具体要求待证件审核合格后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以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和应聘人员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住房保障。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别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15万元,或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最多5年。在沧州市无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二)随迁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保障。属新引进的,其随迁配偶及家属不在沧州市工作的,原属行政、事业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编办按程序安置到同类编制性质的单位;原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国资委安排到国有企业适当岗位工作。配偶未就业或在市外非公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选聘到事业单位就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及以下人员,由人才引进单位优先安排适当岗位。

(三)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方面,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同时,医疗保健方面,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优先预约、挂号和诊疗等绿色通道服务。还可享受免费乘坐沧州市区内公交车、游览本市范围内A级景区等服务。

具体实施按《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现场证件审核及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无异常(*或弹窗)及体温正常(<37.3℃),所有考生须持现场证件审核前和面试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选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2年6月8日

详情登录:

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206/082196f3042447d9a74006625bb282d8.shtml

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唐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6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通过“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唐山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6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唐山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唐山的,视为具有唐山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09:00至6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6月20日09:00至6月2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告栏目中的“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了解报名基本流程,下载并阅览“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点击“登录入口”进入登录界面,注册并登录。选择要报考的考试,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点击“取消提交”后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和微信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25日17:00至6月26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scptaz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不包含学历底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通知》将于笔试前15日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知悉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资格复审时间,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唐山市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方式以《笔试通知》的规定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唐山市2022年第二批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5.2022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说课、专业知识测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2571

招聘工作咨询邮箱:tscptazp@163.com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详情登录:

http://www.tsrsks.com.cn/web/wenjian/20220617152121.html

曲阳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第一高级中学、河北曲阳永宁中学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计划为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河北曲阳永宁中学二所河北省示范性高中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2名,为保证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为保证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方式和原则

(一)方式

采取选聘的方式,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

(二)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引进人才22名(详见《曲阳县2022年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范围

(一)引进范围

1.河北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各省(直辖市)师范类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有关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2004年 6月17日至1987年6月17日间出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次选聘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须入职两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2022年6月24日17:00

3.报名邮箱:人社局邮箱(quyrlzy@163.com),教体局邮箱(qyxjyjrsg@163.com)。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和所报学校学科命名打包分别发送到以上两个邮箱:《报名表》(附件1)、《情况一览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5.某一岗位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可将其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并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

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进入考试的应聘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请报名者留好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河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面试,其他学校应聘人员考试事宜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教育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等次,5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即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具体题目由考生在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中自主确定1课,并准备手书教案复印件2份,面试前交主评委。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四)体检、考核

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5个工作日内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曲阳教育公众号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用人选由曲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曲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2022年高校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待遇。全额事业编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曲阳县人社局 电话:0312-4290650

曲阳县教体局 电话:0312-4227826

七、其他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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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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