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局属8家事业单位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参与指导。
( 一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且同时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安徽省“一本”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岁以下(1993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
(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签约人员并予公示、签订就业协议、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 一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市商贸学校、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等8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及省“一本”等师范院校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 二 )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同时报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和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具体见附件)。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市教育局赴省内外高校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详见招聘海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 三 )组织面试
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计划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四所高校依次开展集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可做调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密封带回。
面试考官主要由学科骨干教师、教研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拆封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个人考察结果优者优先签约。
( 四 )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 五 )公示、签约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签约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签约人员,待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履行审批聘用手续(事业编制)。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