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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护士招聘([新疆)

  • 人才百科
  • 2023-05-30 19:30
  • 龙泉小编

招聘单位介绍

乌鲁木齐护士招聘([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2年5月成立,是由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三家正县(处)级单位合并组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隶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我中心担负着全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与卫生学评价、预防医学科研和培训等工作任务;是全疆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指导中心、预防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是新疆医科大学和兰州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学科研基地;成立了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工作站和徐建国-高福双院士工作站;分别在阿克苏、和田、克州设立南疆工作站;2016年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新疆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


中心办公地点分设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高新区,总面积3.7万平方米。中心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血清学实验室、媒介生物鉴定室、毒理实验室、核辐射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分子生物实验室、职业卫生实验室等各类检测实验室,按照国家生物安全要求开展相关的病原微生物检测、理化和消毒产品的检测。我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和扩项评审,通过认可的项目29类 548项,实验室资质认定31类596项。

招聘需求公告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末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岗位

乌鲁木齐护士招聘([新疆)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3日后出生。


六、发布招聘信息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职位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9日。


七、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智联招聘网站(报名链接:jkzxzp.zsjcyxm.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本人原因填报错误产生后果由个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00:00-7月9日16:30。

3.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054或85672 罗老师、王老师

  岗位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2622712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填写打印并贴照片(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简历、《考生面试纪律要求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八、面试

(一)面试形式:线上面试。由第三方智联招聘全程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安排、网址、账号、密码等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及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12日10:30-14日16:30(北京时间)。

(三)模拟面试时间:2020年7月16日10:00-17日18:00(北京时间)。

正式面试时间:预计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报名资格:仅限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者所缴纳的报名费用,已缴纳款项不退还,将用于当地公益事业或统一汇款至有关部门,请谨慎报名。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五)面试报名流程:

1.缴纳面试费用

缴费标准:80元/人;

缴费时间:2020年7月9日10:30-10日16:30(北京时间);

缴费账户名称: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缴费账户号码:12001635500052519130

2.缴费人员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如使用非考试人员所属银行账户汇款,则视为报名无效。

订单提交时请在备注栏填写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如错填、漏填等一律视为报名无效,且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完毕后,可在6-12小时后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确认是否到账。

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人员,面试报名无效,已缴纳款项不退还。将用于当地公益事业或统一汇款至有关部门,请考生谨慎填写,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3.考试后续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将会在截止报名后另行通知,请留意短信(电话)通知;

4.考生未能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5.在正式考试时因个人设备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线上面试,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测试作答设备的考生导致无法进行正常面试的,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6.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经面试组织部门判定无效的(有作弊行为,未参加考试等),视为个人原因未通过面试,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7.其他经面试组织部门判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而导致成绩无效的结果的行为,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8.考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定,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人员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成绩经统计汇总后于次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七)面试注意事项:

1、建议提前准备好一个网络顺畅、安静的地方,避免出现网络不通畅、视频卡顿等情况,远程面试频繁掉线、视频卡会影响面试效果,同时要保证你的手机、IPad、电脑等有充足的电量。

2、熟悉面试平台,最好提前15分钟登录面试平台,确保在面试期间设备能正常运行。

(八)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九、体检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共卫生岗位增加相关的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要求通过色盲色弱检测,并无过敏体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考察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2人以上考察小组)。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人:马和平 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8565017

监督人:荆华梁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8826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的信息、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007/d8237cc160344513af71c05c80c573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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