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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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说明
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市直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
2.湖北省域内高校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3.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窗口于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时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现场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4.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期间,自行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笔试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信息。
《2020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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