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对象
具有丰县户籍,本人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培养院校专业及计划
五年制本科8人,三年制大专30人,以上计划以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本科志愿在本一及本二批次录取,高职(专科)计划在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定向招生,分县(区)进行录取。
三、优惠政策
“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四、毕业去向
“定向生”毕业去向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即各镇卫生院。
五、培养流程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后填报志愿,选择并填报丰县所对应的有关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
2、被录取的“定向生”入学前与县卫生健康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3、“定向生”凭《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
4、在校参加并完成学习,毕业后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5、“定向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县卫生健康委报到,由县卫生健康委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六、就业政策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生就业政策按照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执行。
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9〕7号),我县今年共计招收乡镇卫生院定向委培医学生43名。为做好2019年我县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县2019年共计招收定向医学生43名,其中五年制本科层次17人,三年制大专26人。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为:
1.招生对象:拥有睢宁户籍、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2.招收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
(1)本科培养院校
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5人,麻醉学专业6人。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6人。
(2)大专培养院校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8人,预防医学专业9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针灸推拿专业9人。
二、招生办法
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择优录取。本科层次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如招生计划正常录取未完成,可在本一录取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上旬。
三、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定向医学生,须在入学前与县卫健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并与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就业政策
定向医学生顺利毕业后,由县卫健委安排到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同时可以参加睢宁县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提供不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80%岗位进行招聘入编,录取后到空编空岗的乡镇卫生院就业。
五、学习费用
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六、服务年限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县卫健委报到,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时间)。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七、违约管理
定向医学生未按协议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或因报考脱产研究生、辞职等情况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均属违约,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有关部门建立定向医学生诚信档案,记录个人违约事实,违约医学生在报考研究生、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录用、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将受到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