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灭火救援岗位:23人(颍州区1人,颍东区2人,经开区4人,颍上县5人,阜南县2人,太和县6人,界首市3人),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7人(颍州区3人,颍东区1人,颍泉区3人,经开区1人,阜南县5人,太和县2人,界首市2人),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指挥中心接警员:4人,从事接处警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灭火救援和接警员岗位:年龄18至30周岁(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3周岁),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男性,年龄22至35周,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持有B2以上有效驾驶证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同等条件下,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4.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消防中队工作。专职消防队员正常每周休息2天,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
四、工资待遇
1.实习期2个月,第一个月封闭式培训,第二个月实习上岗,实习期间工资2200元/月。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不低于2960(含高危补贴500元/月),绩效工资0-500元/月(根据当月个人综合考评情况发放),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公积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消防车驾驶员另享受岗位津贴600元/月。基本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档级调整等逐年增加;
2.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专职队员,经考核合格,满足条件的可以担任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职务,享受岗位津贴200-1200元/月。并视情在参加国家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时优先考虑;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假期20天;
4.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服装和被装;
5.正式录用后,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发送至391518478@qq.com邮箱,或就近到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现场填写《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0日(报名时间结束后,如有意愿,仍可继续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现场确认,地址:阜阳市经济开发区纬六路200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填写完整准确的《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
4.退役证书;
5.消防车驾驶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俯卧撑;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应聘人员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六)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工作由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或官方微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八)公示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培训,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理论、体能技能等内容,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待培训合格后由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六、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阜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额度自动补充至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额度上限;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5.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7.报名咨询电话:0558-25221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经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科研岗位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美术教育系教科研岗位2名,学前教育学院教科研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4.应聘人员须全职来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美术教育系教科研岗位的,一般应具有美术学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报考学前教育学院教科研岗位的,一般应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8:00至12月17日18:00。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人员需将《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五年教科研业绩材料(主持的教科研项目、二类以上论文、著作、教材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扫描件,发到邮箱fyyzrsc@126.com。邮件发送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专业测试
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等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相关人员一经聘用,在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未满要求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福利待遇,并按照人才引进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558-2563559;监督电话:0558-2562556。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考试费用由学校承担,报名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考核期间学校负责安排食宿,费用由学校承担;报名人员往返车费、住宿费按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标准予以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
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看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医技等专业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具体要求
1.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211”、“985”医学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且自愿到我院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对应聘者面试及在校期间思想作风及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即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2.对于医药类院校应届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并经过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用,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纳入编制管理。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处分记录的毕业生;
(2)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及能力,英语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应达省二级以上;
(3)参加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的考生,具有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是医学院校应届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应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需由所属学校系部加盖公章,985、211院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满足年龄、专业等要求。
五、招聘流程
1.考生报名。
考生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含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外语、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就业协议,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10:30在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0:30在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室内体育馆医院展台现场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由考生凭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也可将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在2019年12月26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邮箱fysyrsk@163.com,并注明报考岗位及联系方式,通过资格初审后医院将在及时予以回复。
2.面试。
医院将在校园招聘现场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医院将专门抽调专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
3.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统一组织对校园招聘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六、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公告由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256852
监督电话:0558-2256809
详情请查看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阜阳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隶属于阜阳市公交总公司,具备二级培训资质。现根据阜城公共交通发展需求,面向社会招生A3城市公交车驾驶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男年满20—28周岁,女年满20—26周岁。
2、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3、户籍:安徽省内城乡居民户籍均可报名。
二、报名流程
凡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阜阳市车管所(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办理体检照相手续后,直接到公交驾校报名服务大厅办理报名业务。(开发区纬三路416号、市内乘坐14、15、16路均可到达。)
三、培训周期
学员报名后,按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培训,通过训练达到规定学时和考试技能后,按考试计划组织学员参加各科目考试,考试按公安部139号令规定(分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从培训到考试合格颁发驾驶证,整个周期为(4 - 5个月)。
四、结业分配
学员结业持有公交车驾驶证后,凡热爱公交事业,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由阜阳市公交总公司按照发展需求,进行统一招聘到公交驾驶岗位工作(退役军人优先)。
五、工资待遇
公交总公司录用后,经实习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4000--5000元(含五险一金)。
六、报名咨询电话
0558-- 2220076、2220138
医院现根据学科建设需要,2020年计划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大学英语成绩过四级、研究生英语成绩过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达到学位要求;
5、毕业年限要求:①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2018、2019年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年龄要求:
硕士生30周岁以下,本科生25周岁以下(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毕业年限);
7、执业或专业资格要求:
①2018年毕业的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18年毕业的康复治疗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③2018、2019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拟聘的2020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8、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规培证的优先录用;
9、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身高不低于158cm。
三、招聘岗位
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类别及其他特需岗位招聘分次进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
2、至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报名。
3、信函或网报: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发至邮箱:thxxyyrsk@126.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4、联系电话:0558—8696921;联系人:杨科长。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习阶段成绩复印件(验原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硕士需带本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规培毕业生需带毕业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定。
五、录用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2020年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六、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696513
(二)信息咨询:0558-869692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详情请查看太和县人民医院网站
阜阳发布综合
编辑:阜小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