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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培训(二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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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06 07:00
  • 龙泉小编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二建证书是会“过期”的,考到证书后每三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通过后才可以开始新一轮的注册。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证书注册三年后,就会过期,只有进行过继续教育后,才可以重新注册,继续使用二建证书。

可能还有很多小伙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小编整理了一下学员常问的问题以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二建继续教育是怎么回事?多久一次?

1、“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

2、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你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3、建造师本人近三年内已参加并完成了继续教育之后,方可填写承诺书。“组织继续教育机构名称”是指建造师本人已经参加过的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或机构名称。现聘用企业和承诺人需要在承诺书上加盖公章和签字。

有效期满怎么办?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只要按时去签到打卡认真上课再参加考试,是没多大问题的。

二建继续教育考试没通过怎么办?

1、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以后是无法注册的,需要补考,直到合格为止。二建继教属于日常行为,到期不做继续教育的(或考试不合格的),就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按照住建部的文件精神,二建证书注册三年(也包括没有注册的)的证书,须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由本省住建厅或建委组织,集中统一学习一周,主要学习建筑业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新政策,更新知识,学习完成之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在以后的注册中需提交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才生效的。没有合格证书是无法再注册的。所以对二建执业人员来说,继续教育非常重要,须重视。

3、不过,通常情况下,只要认真完成继续教育作业,并全勤参加继续教育六天的全部学习,即可达到及格。通过继续教育学习或更新建筑行业的新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同时延长证书有效期三年,就算完成任务,并不像建造师考试那么严格。只要认真做到了,都能达到及格的。


小编整理了近期2地发布的二建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详情如下:


陕西2021年二建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2020年12月30日,陕西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行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件,现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形式

本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采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进行学习。

1.主项学习:课程学习为120学时;

2.增项学习:课程学习为60学时(多个增项专业的学员可根据执业需要自行选择学时);

3.专业课学习不分专业,按学时要求自选课件进行学习。

二、学习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9:00时至10月31日17:00时;

2.报名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

3.学习时间:2021年1月1日9:00时至12月31日17:00时;

4.学习内容:公共课内容为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专业课内容为专业规范、标准、工法、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工程案例等。

三、学习费用

1.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6.5元/学时

收费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0〕1879号)(具体详见继续教育报名系统“收费公示”栏目)。

2.缴费方式:网络缴费。

3.开具发票

目前非税收缴系统正在改进中,在未实行电子发票之前暂按原有的发票领取方式选择“自取”或“邮寄”。

(1) 选择邮寄方式的邮费由学员自行承担(到付),一旦选择“邮寄”,不得拒收。

(2) 发票抬头仅限单位或个人,因发票抬头提供不规范造成的系统不认可、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责任自负。

(3) 开具发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00时。

公告来源:陕西住建厅


山东二建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年3月2日,山东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期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部署要求,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本着简化高效原则,经研究,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全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线下培训工作。为不影响有关企业正常生产和执业人员正常执业,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办理注册事项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请填写《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申请表》;

执业人员本人承诺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到相关培训院校邮箱,由院校核实信息,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124.128.19.211:81/)进行学时查询,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由相关院校电话通知本人。选修课暂可登录http://ljzc-jzs.net/进行学习(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

另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请继续按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注函〔2020〕87号)要求进行。

以上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待出新政策文件后,按新文件执行。

附件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申请表》

附件2:培训院校信息及邮箱

公告图文来源:山东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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