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东方系掌舵人李贵斌病逝后,遗留的遗产分配问题再起风波。3月18日,《华夏时报》报道了李贵斌与第一任妻子所生长子李烨东的首次公开发声。李烨东表示,其父李贵斌生前多次就光耀东方集团未来经营发展事宜进行安排,为维持光耀东方集团的稳定、持续经营,须由李贵斌弟弟李贵杰负责总体经营管理,因为他一起经营公司多年,而其妻徐珺从未参与过公司事务。
但2018年底,海淀法院已作出一审宣判,判令李贵斌名下8家企业股权变更到其弟李贵杰名下的股东决议不成立,股权变更无效。随后李贵杰一方上诉,目前二审开庭结束,但未判决。
正是在此期间,出现上述李氏家族首度回应。对此,李贵斌妻子,央视12频道《道德观察》栏目主持人徐珺更是放出狠招。3月18日,徐珺更在微博中称有人编造不实言论、混淆视听,并称其非法集资、涉黑、职务侵占等。还提到有人将其丈夫卡中大量现金转走,“只给我们娘仨个留下四千块钱。”自己“接到几次死亡威胁”,并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光耀东方集团成立于2003年,2009年将总部迁至北京,是中国知名的商业地产运营商之一。据官网介绍,公司拥有大型物业22处,其中北京9项:光耀东方中心、光耀东方广场、中电信息大厦、京威世纪建筑大厦、新中关大厦、中关村时代广场、世纪天乐大厦、美博汇大厦、CBD东舍。粗略计算,其集团资产已过百亿元。
李贵斌的弟弟李贵杰,早年便在公司担任职务。华夏商训查询天眼查显示,2010年6月,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添加李贵斌、李贵杰为公司投资人,李贵斌出资是李贵杰的3倍。2012年10月,公司变更李贵斌为董事长,李贵杰为副董事长。但是2014年12月,公司变更,李贵杰不在任公司副董事长,经理位置也由李贵杰变成李贵斌。
直到2017年2月6日,李贵斌所有股权和职务均变更到李贵杰身上,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事情起于光耀东方创始人李贵斌病逝。2016年末,李贵斌住院。2017年1月28日,医院下病重通知。2月3日医院下病危通知。2月13日,李贵斌病逝。
《中国经营报》记者称其所获工商变更材料显示,在李贵斌被下病危通知的2月3日,李贵斌签署了8家企业的股东会文件,并显示开会场所分别位于北京、聊城、冠县三地。文件形成了股东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将李贵斌将名下股权转给弟弟李贵杰,除其中一家企业标明对价为1200万元外,其他均为零对价。而变更之前,上述公司股权多数为李贵斌持六成,李贵杰与李烨东(李贵斌前妻所生儿子)各持两成。
根据法律遗产继承顺序,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以上亲属均不存在,则顺延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前妻逝世后,2010年,李贵斌与小自己16岁的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主持人徐珺结成第二段婚姻。目前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8岁,女儿2岁。
2017年7月,徐珺在北京、山东两地发起多个诉讼,请求确认上述股权变更无效。对于李贵斌在2017年2月3日、4日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海淀区法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称,李贵斌在2017年2月3日、4日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受所患疾病的影响,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该意见书在“分析说明”部分指出,这种精神状态在处理复杂、重要事情或做出重大决策时,很难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思考,不能全面保护个人利益,不能全面自主做出主客观相已知的意思表达,根据《司法精神病学法律能力鉴定指导标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最终,在北京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徐珺的诉求得到了支持。李贵杰不服上诉,相关案件进行了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在二审宣判之前,双方再次展开了博弈,争论的焦点自然聚焦到李贵斌签署股权转让时,是否意识清醒,以及签署是否有效。
仅采访到徐珺一方的《中国经营报》报道称,签署股权转让时的录像显示,李贵斌目光呆滞,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口齿不清晰,声音微弱,经反复提醒,不知道自己的姓名是什么、更无法正确签字。
而仅采访李烨东一方的《华夏时报》报道称,李烨东提交病例均未记录李贵斌意识不清的内容。一份来自301医院的护理记录单显示,其中2月2日、2月3日、2月4日等,患者自行解出黄色尿液,患者意识清楚。对同一段录像视频,描述是“法律顾问边问边记,当询问到股权转让事宜时,李贵斌回答‘给贵杰’。当询问到是李贵杰‘持有’还是‘管理’时,李贵斌清晰地说‘持有’。”
李贵斌的大儿子显然是站在叔叔这一边。李烨东在采访中表示,“光耀东方是我父亲拿命换来的,企业比他的命还重要,他比谁都希望事业能发展下去。父亲一直强调,家族和公司都需要一个挑大梁的人,我还不能胜任,所以才将公司交给叔叔,公司需要叔叔挑大梁才能生存下去。”
目前,光耀东方官网的“集团高层”介绍一栏,仅有李贵杰。
光耀东方目前并未上市,尚无准确财务数据披露。但仅从开发的项目可知,光耀东方无愧地产界黑马。
创始人李贵斌早年在聊城农信社工作,从基层一路做到行长。2003年辞职后,李贵斌接手了当地一个名为“新东方广场”的烂尾商业项目,开启了商业地产之路。2005年,李贵斌将公司总部迁往北京,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四处寻找烂尾楼项目。
2006年6月,公司投资2.4亿元接手山西大同的“新东方·尚街”。2007年又陆续大手笔在全国各大城市接手运作了四个大型烂尾楼项目。2008年收购石家庄黄金地段的烂尾楼康泰广场,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装修及招商。李贵斌也因此被大家称为“烂尾楼捕手”、“烂尾楼之王”。
真正让光耀东方出名的还是2009年下半年,光耀东方拿下位于北京长安街世纪坛南的海天中心,更名为“光耀东方广场”。此举激起业界广泛关注,光耀东方被称为地产黑马。
早在2010年,李贵斌就曾公开表示:“企业要做大,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光耀东方也将选择合适的时机上市,IPO和借壳都可以考虑。”
2015年7月30日,亚星集团与光耀东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亚星集团将持有的亚星化学4000万股股份(占亚星化学总股本的12.67%)转让给光耀东方。转让后,光耀东方成为上市公司亚星化学的第一大股东。
李贵斌成为亚星化学实际控制人之后,计划让亚星化学斥资22亿元收购光耀东方旗下新湖阳光,介入服装批发O2O。新湖阳光主营业务是服装批发市场的运营管理和服装批发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其旗下拥有天乐大厦(在北京二环附近,周边有动物园和服装批发市场)。但因亚星化学中小股东没有通过,最终并购失败。
正在光耀东方正在积极推进公司重组之时,长城汇理突然出击,迅速举牌亚星,仅仅3个月时间购入亚星化学7000多万股,占总股本的23.6%,代替光耀东方成为第一大股东。光耀东方“借壳”亚星化学的计划失败。
有意思的是,在光耀东方重组亚星化学时,时任光耀东方副董事长的李贵杰因内幕交易被罚3万元。而本人在内幕交易中,投入100多万元,亏损1.6万元。
2017年3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4月15日,亚星集团与光耀东方的董事长就股权转让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该内幕信息形成,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直至2015年5月4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终点。
而李贵杰时任光耀东方副董事长,亚星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的标的资产北京新湖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交易“亚星化学”前,通过李某某知悉光耀东方拟收购亚星化学股权,为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
作为知情人,李贵杰于2015年4月23日操作账户分5笔累计买入“亚星化学”10.56万股,成交金额102万元。4月24日,该账户1笔全部卖出,实际亏损1.6万元。
山东证监局表示,李贵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特予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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