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4人公告
2、阿图什公路管理局2018年聘用20名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补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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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兵团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4人公告(第二次)
根据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奎屯公路管理局对所属的11个收费站(奎屯、天北、乌苏东临时主线、红星农场互通匝道、高泉互通匝道、古尔图互通匝道、克拉玛依、小拐、克南、白碱滩、乌尔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奎屯、乌苏、克拉玛依、兵团第七师、兵团第八师136团、沙湾、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6、学历要求:高中或技校(含中专)及以上;
7、年龄要求:18岁以上,(1001、1002、1003、1004、1005、1006岗位)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1007、1008岗位)4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197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8、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适宜报考;
9、须服从岗位分配;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和现役武警、军人;
2、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奎屯公路管理局辞职的聘用制收费员;
3、曾被奎屯公路管理局辞退、开除人员;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9、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10、在反对民族分裂、“三股势力”、“两面人”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
1. 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
2. 新疆招聘考试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平台)
详见附件一:《奎屯公路管理局2018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
为充实阿图什公路管理局11个收费站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以下简称聘用制收费员)队伍,结合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工作实际,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相关招聘工作文件要求,在2017年12月参加公开招聘的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里,己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但未聘用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的从高到低1:1比例,补录20名聘用制收费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阿图什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阿图什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阿图什公路管理局管辖5个分局、11个收费站、2个服务区,目前共有在职职工549人,聘用制收费员502人。
二、补录工作原则
聘用制收费员的补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补录对象和条件
1.从2017年12月参加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5日以后、1999年8月14日以前出生的);具体详见《2018年阿图什公路管理局补录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职位表》。
3.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0米以上,女身高1.50米以上;
5.具备国语会话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服从组织分配;
9.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产期、哺乳期女性不建议报考。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补录范围:
1.前期已放弃岗位的不得补录;
2.被其他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者不得补录;
3.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者不得补录;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补录;
5.曾经或正在吸食毒品者不得补录;
6.违反计划生育者不得补录;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者不得补录;
8.妊娠期女性不得补录;
9.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补录;
10.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补录;
11.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不得补录;
12.组织、参加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者不得补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考生应认真阅读补录公告及补录岗位各项条件,按照补录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
四、补录岗位
详见附件:《阿图什公路管理局2018年补录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职位表》
六、补录方法
补录的人员在2017年12月已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的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原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中放弃或不合格人员不在补录范围之内。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用人单位体检人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阿图什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再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补录。体检人员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八、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原单位应提供其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需考察其所在乡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广泛的个别谈话,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同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提请阿图什公路管理局补录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
经阿图什公路管理局补录聘用制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聘用及培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期人员应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因个人原因申请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十二、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阿图什公路管理局纪委全程监督。阿图什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908—7628128。
十三、其他事宜
考生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阿图什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908-7628133)联系确认,因此影响后续补录环节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