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政局联合南京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文件对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出了诸多激励政策。
其中,对从事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岗位从业人员更是给出了清晰的奖励机制:
奖励条件:
(1)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 2 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奖励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证书(含行业培训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
(3)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奖励标准:
从事护理岗位满 5 年的,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1)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以上奖补 50000 元,大专奖补 40000 元,中专奖补 30000 元。
(2)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 70% 奖补。
持有护士证,且在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符合《通知》中的要求和条件,可领到以上标准的奖励和补助。
最高补贴 5 万元,这是真的!
《通知》给护理人员释放了这样一个清晰而强烈的信息:
为加快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未来,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将会享受有更多更健全、完善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政策倾斜。
下面,对《通知》精神进行解读,让我们看看为扶持医养结合,都释放了哪些相关信息?
《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了十类人才,并明确规定,对这十类人才有专门的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护理员、护士、康复治疗(理疗)师、医生、社工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指导师、健康管理师、按摩师。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护理员(含行业培训)、护士资格证书,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
(2)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在养老服务机构;
(4)供职机构及本人无欺老、虐老行为;
(5)供职养老机构民政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基础指标全部达标;
从补贴政策可以看到,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如果取得本科学历,并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证书(含行业培训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任意一个证书,工作满 5 年,即可获得 5 万元的补贴。
从执业证书和学历要求规定可以看到,各地对养老机构护理服务人员的资质和专业化要求,并有政策倾斜。
鼓励更多高学历的专业护理人员投入医养结合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可以补贴。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以上十类人才,都有专项补贴。
《通知》最后的附件目录里,专附有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申请材料。
经费渠道:补贴(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 5:5 分担。
《通知》中的专项岗位补贴,专门针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十类人才,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在养老服务机构。
补贴对象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的护理员、护士,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因此,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在公立医院内的护理人员,不在此补贴名录之内。
南京市此次下发的《通知》,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
虽然当下《通知》还只是地方性的政策支持文件和精神,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已经给业内外释放了丰富的信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的推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机构。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为从事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南京市已然先行。
这是摆在护理人员面前,前所未有的好机遇。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将拥有更好的待遇和社会地位,老年护理的前景广阔,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