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聘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学术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佳园。
学校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部、人文学部、理学部、工学部、艺术学部和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6个学部,共有3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等多个学科领域。
热烈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高等教育事业的辉煌!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坚持全面衡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原则。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仪表端庄,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3、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毕业学校为海外院校,在报到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一般专业的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均须为211或985工程院校,紧缺专业(见附件招聘计划)的第一学历或最后学历可视其情况放宽至二本或一本院校。
5、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
1、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须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时间:长期接受报名。
2、人力资源部会同学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初选,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和学部组织试讲,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学校网站或电话通知。
4、试讲通过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体检情况,人力资源部提交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予以录用。录用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则在余下的拟录用人员中依次递补。
1、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聘期一般为三年,首个聘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到期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不占招聘计划数,年龄可适当放宽,待遇根据档案关系及工作具体情况面议。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同类院校水平,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4、学院提供宿舍。
5、聘用人员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招聘信息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