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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招聘最新消息甘州([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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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4 06:00
  • 龙泉小编


招聘单位介绍

甘州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张掖市、甘州区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主要为市(区)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与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初诊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卫生院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大中专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任务和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近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被授予“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花园式单位”、“甘肃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优秀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巾帼建功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招聘需求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计划为甘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50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和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名称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27名,中医学5名,麻醉学3名,预防医学2名,康复医学2名,医学影像学2名,医学检验2名,护理学5名,财会专业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

应聘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吕 仁:18093636537

赵 磊:18093641281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3日-4月29日


2.报名方式:

方式一:甘州区人民医院院办室现场报名

方式二: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甘州区人民医院邮箱(gzqrmyy@163.com)报名


3.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⑵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3)参加线上报名时,需将以上材料上传至个人简历附件中。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甘州区人民医院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甘州区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评小组组织考核、考察,经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甘州区人民医院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查,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区人民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现有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商议确定。聘用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招聘的只递补一次。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甘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6--8213783(甘州区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936--8256973(中共甘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6--8212014(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2日



来源: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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