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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医院招聘信息(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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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3 14:40
  • 龙泉小编

招聘单位介绍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于1980年, 2012年11月,根据我市传染病防控形势及省卫生厅的指导意见,许昌市编办批准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更名为许昌市传染病医院,2013年8月,许昌市卫生局批准加挂许昌市第六人民医院牌子,2013年12月,经市编办批准保留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名称。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现址位于许繁路4号(许由路与许繁路交叉口),于2004年10月15日从清虚街97号搬迁至此。全所现有职工64人,其中:在编职工28人,合同用工36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47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6人。全所设有病床90张、科室13个(内一、内二、护理一、护理二、医学影像科、药剂科、防治科、检验科、医教科、后勤保卫科、财务科、办公室、宣教信息科)。占地面积20.41亩,建筑面积9935.10平方米,业务用房6735.10平方米;国定资产1204.16万元;医疗设备470.54万元。拥有标准化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双排美国GE双排螺旋CT、美国进口结核分枝杆菌快速培养系统BD960、PCR扩增仪、上海英诺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南宁一举X射线摄影系统(DR)、意大利百盛彩超、日本进口东芝B超等先进医疗设备,是集结核病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疫情监测、预测、结核病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于一体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是我市市级唯一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对五县(市)结核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五县(市)三区重症结核病人救治及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管理及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等工作任务。

招聘需求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临床医师一名

专业:临床医学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

(二)护理人员两名

专业:护理学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有工作经验、取得护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名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Excel、Word文档,有驾驶证。中共党员、文秘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医教科工作人员一名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脑操作,有医保

新农合结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后勤科工作人员一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日常维修、水电维修,安全消防值班,有电工证,消防控制室初级证书,有驾驶证。


五、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填写《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发送至报名邮箱:xcscrbyy@163.com。报名表内容填写完整,附电子照片;邮件命名规范: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所将组织统一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进入复试),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所聘岗位按照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享受所在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合同制员工各项福利待遇,依法自愿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八、人员管理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在岗使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4-3183858

监督举报电话:0374-3183889


2020年6月9日



来源:许昌市人才网

网址:http://www.xcrc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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