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市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4名,其中战斗员岗位6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1名,通信员4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队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队消防车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备勤;对车辆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
(三)通信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支队指挥中心接警、通信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通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驾驶员岗位需持B1以上驾照(含B1)。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3、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4、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5、通信员岗位有计算机操作、PS绘图、CDR制图、CAD制图、网络维护、驾驶技能、办公软件、无人机飞手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通信专业毕业、通信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四)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五)吸毒及其他成瘾行为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31日-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外省户籍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其他本人认为对聘用有利的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四张,应聘驾驶员岗位另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458901210 李助理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和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五)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应聘人员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见附件5)。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的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体能考核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见附件6)。测试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面试结束后,根据所有意向单位招聘人员成绩排名,已入围但报考的单位招聘名额已满,应聘者可签订《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详见附件3),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配,不签订视为放弃,不再参加体格检查。
4、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见附件7)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5、政治考核。各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期间,身体复检人员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予以淘汰。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及聘用
公示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和“广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聘用。
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制度及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预计正式上岗后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
八、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各区市县拟招聘名额和报名意向统一对招聘人员分配工作单位,如选择服从调剂,可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原则上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的县(区)工作。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九、疫情防控
(一)人员招聘前,必须登录四川“天府通”公众号获取“健康码”,登录“行程卡”,提供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详见附件8)。
(二)应聘人员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核酸检测确认为阴性。
(三)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
(四)防疫期间无出入境、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并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发现对上述情况有瞒报、漏报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市消防救援支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受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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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聘计划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docx
附件4:招聘报名点.docx
附件5:身体初检标准.docx
附件6: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7:《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docx
附件8: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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