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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招聘信息(乌当区司法局面向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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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8 06:00
  • 龙泉小编

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拟面向乌当区各乡镇、社区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15人,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具体职位安排如下,请根据对应职位代码报名:

乌当区招聘信息(乌当区司法局面向各乡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为乌当区户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经历者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

5.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6.有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的,学历要求达到中专以上即可,且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合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受相关人事政策限制不能报考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协助司法所及社矫科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同时协助从事法制宣传、公证、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被聘用后原则上需在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报名地点: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7号(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4楼政工科);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③报名者应如实填写《 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回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2、领取地点: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7号(贵阳市乌当区司法局4楼政工科),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五、笔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六、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由乌当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具体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面谈和办公自动化基础能力测试(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报名者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报名者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乌当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乌当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合在政法部门工作的;

5.不符合本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6.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乌当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乌当区政法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待遇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联系人:向鸿

联系电话:864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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