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按照“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评议”的工作程序,确定的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单位。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制订了工作方案。 2015年8月5日,教育部遴选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2017年8月23日,教育部确定第二批20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8月1日,教育部确定第三批20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其中高等专科院校156所,中等职业学校29所)。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
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1. 制订工作任务书。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试点工作任务书,明确试点工作的重点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等,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工作任务书须报我部备案。各试点地区、职业院校、企业、地方行业的任务书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行业组织可直接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2. 加强科研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为理论,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有条件的试点单位要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制度体系。
3. 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持续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将试点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予以及时总结推广,营造有利于试点运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 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试点的组织领导,特别是指导所辖地级市做好市级统筹,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政策解读及相关培训,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逐步扩大现代学徒制实施范围和规模,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体系,使现代学徒制成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基层首创为手段,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
——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把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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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纳入全国统一计划招生。
学校由拥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丰富办学经验的北京北方投资集团举办。集团在全国14个省区投资举办了燕京理工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等17所高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按照“市场导向、主业聚焦、专业集群”的专业建设思路,做强土建类专业,做实管理类专业、做精机电信息类专业,形成了土工建筑、经济管理、汽车与电子信息、护理与健康等专业群,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护理等46个专业。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权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云南建工集团、云天化等100余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在获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同时,还拥有相应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工作二等奖、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优秀奖。
十余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投资方北京北方投资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师生员工的艰苦拚搏,学校办学实力和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办学特色日趋突出,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2012年荣获云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成为唯一获得云南省高校思政课合格评估的民办高职院校。2016年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内涵+特色评估”,2017年成为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