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办、组织部批复同意,实践杂志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如下:
1.办公室档案(1名),要求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办公室会计(1名),要求会计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财务相关工作。
3.办公室文秘(1名),要求中国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行政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4.总编室采编(1名),要求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融媒体、新媒体相关工作。
5.蒙文版采编(2名),要求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文)、新闻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蒙汉兼通,熟悉新媒体采编业务。
6.思想理论版采编(1名),要求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新闻宣传、新媒体采编业务。
7.党的教育版采编(1名),要求汉语言文字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新闻宣传、新媒体采编业务。
8.专刊部采编(1名),要求汉语言文字学、新闻传播学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熟悉新闻宣传、新媒体采编业务。
详见附件《实践杂志社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研究生硕士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0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0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7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7.报名期间,实践杂志社将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实践杂志社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实践杂志社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 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铁路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包头铁路工程学校。
学院现有在校生近11000名,教职工615人,其中65%以上的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依托60余年铁路办学的雄厚基础,学院构建出覆盖铁路产业链关键岗位的铁道运输专业群,以及与地方交通、机械、物流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专业,现设7大类30个专业。
学院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同铁道部各铁路局、各铁路总公司,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大中型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成为中国神华、部分铁路局和中铁电气化局,以及地方铁路公司等多家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供不应求。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近95%,呈现出“就业竞争力强、订单培养多、对口就业率高、就业稳定性强、收入高”的良好态势,招生就业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第二部分 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招聘37名专任教师岗位。
2019年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分四组赴西南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八所铁路高等院校招聘37名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充实学院铁路专业教师岗位。专业要求:铁道机车、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铁道工程、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铁路主专业教师共计37人,详细信息见附件。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019年招聘信息发布、报名、组织面试(笔试)、资格审查、公示、体检、考察等日常相关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实施,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等有关条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baotou.gov.cn、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www.bttzy.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填写《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按照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tzyzzrsc@126.com,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6日至9月12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应届生也可以赴面试考区于面试前报名,报名人员信息由考区负责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参加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为进一步加强锡市留置看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锡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留置看护监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2019年9月2日前入锡林浩特市户籍);
2.年满18周岁(2001年9月6日之前出生);岗位1、2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6日之后出生);岗位3、4、5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6日之后出生);
3.岗位1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岗位2身高160cm及以上;岗位3、5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岗位4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 月16日----9月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公安局107室。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募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⑤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募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报名费每人7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于2019年9 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与体能测评相结合方式。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取消岗位计划招聘数。
2.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上午 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将在平安锡市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出现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优先招聘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名的,将依据考生体能测试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
5.如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市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增设毒品现场检测。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通过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锡市公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公示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招募人员及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锡市公安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政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平安锡市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锡林浩特市标准)的最低薪酬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市纪委、市公安局纪委对本次招聘全部环节进行纪律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锡林浩特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签订留置看护监管储备人员协议,半年内在现有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补录,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本简章由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6831865
举报电话:0479-6831766(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纪委)
0479-8110258(市纪委监委)
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