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人员。具体如下:
一、组织工作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在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南沙区公安分局负责。
二、基本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纪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类辅警180人。其中勤务岗位处突辅警173人(男性153人、女性18人、处突警犬男训导员2人);数据分析员岗位辅警7人(不限男女)。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如下:
四、工作区域
南沙区行政区域内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区域;警犬训导员工作地点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警犬训练基地。
五、日常管理
实行半军事化统一管理。
六、薪酬福利
年薪约为10万元(税前,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按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劳动法规定享受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试用期按同类岗位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七、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政历清楚,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值班制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
(三)年龄要求
1.勤务处突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国内地公民(即1989年10月1日之后至2001年10月1日之前出生);
2. 警犬训导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国内地公民(即1989年10月1日之后至2001年10月1日之前出生);
3.数据分析员岗位: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国内地公民(即1984年10月1日之后至1997年10月1日之前出生)。
(四)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五)具有大专或者以上文化程度(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以及获得团、支队优秀士兵称号的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到高中(含中专及中技),但签订劳动合同后4年内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大专或者以上学历,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报考人员中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能或懂藏族语、蒙古语、维吾尔语、退伍军人、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持有汽车A项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等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在职辅警(报考数据分析员岗位的除外,但须出具征得原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方可报名);
5.劝退、辞退或开除的辅警、治安员和保安员;
6.近3年内(2016年10月1日以来)辞职(报考数据分析员岗位的除外)及终止劳动合同的辅警;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的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9.严重失信人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只限于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含周六、日)。联系人:李警官、陈警官,咨询电话:020-34684878。
3.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31号侦查办公楼南侧一楼信访室(御景花园对面)。
4.报名方式:报名者可通过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2019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警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现场报名提供资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为杜绝代考、替考行为,本次报考不发放和打印准考证,考试现场凭报考人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网证”进行身份核实。为确保报考顺利,请报考人员报考前使用微信“网证CTID”小程序进行身份认证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进行或在报名现场进行身份证“网证”注册);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复印主页加盖单位公章)、退伍军人证、立功受奖证书、已婚人员结婚证、社保流水清单(无参加过工作的不用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烈士及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相关证明、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以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高中(含中专及中技)学历证明以毕业证为准;
(4)报考数据分析员岗位的在职辅警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书面证明;
(5)《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
(6)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7)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供报名时核实(A4规格自行复印)。
5.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6.请各位报考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我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以“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栏公示为准。
九、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
男性考生测试引体向上、10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女性考生测试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名单。
以上体能测试项目按《南沙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计算。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和文书写作等,技能岗位增加专业知识考查,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处突辅警、警犬训导员辅警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笔试两项成绩(两项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2.数据分析员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笔试两项成绩(两项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技能岗位考生增加专业技能项目。
1.处突辅警、警犬训导员辅警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 + 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2(1:1为正选,1:0.2为候补,不满1人设1人候补)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2.数据分析员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2(1:1为正选,1:0.2为候补,不满1人设1人候补)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栏公示。
十、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正选体检合格的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在候补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有关体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公告中的身高、视力要求执行。正选及候补体检合格人员不足招录名额时,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正选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候补政审人选。政审合格人员不足招录名额时,是否递补政审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
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网址“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按时报到进行岗前培训。
十三、岗前培训
对拟聘人员进行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纪教育、思想品德、岗位技能及体能训练等,凡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的,取消录用。
十四、劳动合同签订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4年期限劳动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试用期为6个月。
十五、规章制度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广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系列管理办法》、《南沙公安分局辅警管理办法》及各级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坚决杜绝替考、代考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移送派出所依法处理。
(三)在职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现工作单位,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报考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报考人员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不要轻信社会人士的任何承诺,以免钱财被骗。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七、特别注意事项
以下各项考试、体检时间均为暂定时间,具体考试、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各次公告为准。请各考生密切留意,及时查阅。
(一)体能测试时间(暂定):2019年12月14--15日
(二)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12月28--29日
(三)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1月11--12日
(四)体检时间(暂定):2020年1月20--21日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2019年11月13日
来源:阿SIR
编辑:陈晓雯
审核:张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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