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庄行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上海花米庄行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助力打造“创新、生态、共享、宜居”的花米之乡、新城古镇。
公司为庄行镇属全资集体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区域建设、工程管理、园区开发、文化旅游等内容。
(一)集团副总经理(1名)
岗位职责:
负责集团公司建设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各类项目开发、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民建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3)具备一级建造师及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验,具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程管理中高管及分管工程工作经历,具备乡村振兴和老街古建筑修缮类项目管理经验优先;
(5)熟悉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管理,熟悉工程项目管理;
(6)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7)中共党员优先。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标准不低于40万元(不含贡献考核奖),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具体面议,以签约为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公司项目工程计划实施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的监控与管理;
(3)负责主持项目技术问题研讨会,贯彻实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负责解决项目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总结分析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4)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控和指导,落实各类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妥善做好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民建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3)具备一级建造师及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验,具有工程管理中高管及分管工程工作经历,具备乡村振兴和老街古建筑修缮类项目管理经验优先;
(5)熟悉项目开发业务流程,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
(6)具备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7)中共党员优先;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标准为30万元(不含贡献考核奖),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具体面议,以签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