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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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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1 10:20
  • 龙泉小编

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吉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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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

应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登录吉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下载《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按照“XXXX岗位-XXXX大学-XXXX专业-姓名”的命名格式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jlqxrs303@126.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3日,时间范围外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招聘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气象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级气象局所在地气象台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县以下气象台站(不含县级气象局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笔试前三名者进入面试。笔试科目:气象学与农业气象学基础、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之《通用知识》。

5.需要笔试、面试的岗位,将统一在长春(吉林省气象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品德修养、业务知识与岗位适应能力、综合业务能力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成绩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jl.cma.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7958012(吉林省气象局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吉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431-87958028、87958030


吉林省气象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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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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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信息明细表(第三批).xlsx

附件2: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3:吉林省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填表说明.doc




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

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和《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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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4日至2002年6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为2020年6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 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0: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01/(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和2号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招聘岗位已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报考或改报。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1: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11:3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6: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

  4.请考生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具体岗位试卷科目详见《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 《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其他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本次专项招聘范围和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0年7月15日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择业期未就业承诺书进行拍照,通过网上上传申请受理,联系电话0437-3166890。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对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 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时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和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次数多)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没有符合规定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首次递补后,个别单位招聘岗位再次出现空缺,主管部门可申请再递补1次。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0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约定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lyls.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咨询电话栏;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043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0437-3166890(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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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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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

2.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

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和《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精神,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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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4日至2002年6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为2020年6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 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0: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01/(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和2号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补充公告)招聘岗位已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报考或改报。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1: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11:3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8:30至2020年7月14日16: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考生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要求参加《通用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具体岗位试卷科目详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 《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其他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本次专项招聘范围和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0年7月15日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择业期未就业承诺书进行拍照,通过网上上传申请受理,联系电话0437-3168867。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征兵办对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通过审验的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 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时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职业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可要求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和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绿色通道”非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绿色通道”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辽源党建”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次数多)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没有符合规定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首次递补后,个别单位招聘岗位再次出现空缺,主管部门可申请再递补1次。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0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中按规定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但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可先行聘用,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的应依法解除聘用。

  2.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约定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才政策

  依据《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辽办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政策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咨询电话栏;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043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0437-3168867、316897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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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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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

2.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现将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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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9日至2002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29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暂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并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 月8日9:00至7月10日11:30

  2.请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Google chrome浏览器、Firefox浏览器〕登陆http://36.49.92.137:23107/bmxt/bs(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4:30。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3.仲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5:30,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6:3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1:30。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免笔试的岗位2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免笔试。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于7月11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bsrsjsyk@126.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免笔试的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40时,考生需要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0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439-3292661。

  5.政策咨询电话: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3255855。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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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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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




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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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9日至2002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29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暂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并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1:30

  2.请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Google chrome浏览器、Firefox浏览器〕登陆http://36.49.92.137:23107/bmxt/bs(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招聘单位和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正确。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4:30。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

  3.仲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5:30,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6:3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及其确认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1:30。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护理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免笔试的岗位2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免笔试。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7月11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bsrsjsyk@126.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免笔试的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40时,考生需要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6.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0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439-3292661

  5.政策咨询电话: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3255855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委编办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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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找工作 招聘(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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