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3.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岗位及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层次 | 专业名称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医学研究中心实验技术员 | 1 | 硕士及以上 学历 | 医药卫生、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均可 | 熟练掌握常见细胞培养技术及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或具备动物实验经历,熟练大小鼠家兔等动物实验操作;第一作者发表过SCI者优先,研究方向为神经疾病者优先。 | |
检验科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学 | 具有医学检验初级职称,有三甲工作经验者,微生物工作优先。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
邮箱主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邮箱附件需提供: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
2. 咨询电话:029-61816265(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本人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包括报名、考试、考察、试用期以及聘用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招聘期间请注意查收。
(二)考试方式以面试、笔试为主。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笔试为理论知识考核。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放弃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招聘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注意事项
(一)由我院人事科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拟聘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注意查收。
(二)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数未达到考试要求,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七、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公告仅通过西安市第三医院官网发布,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院授权认可。
附件:报名表
西安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