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中规定了何级干部多数可评入何级军衔,至于各级干部中的少数人究应评入高一级军衔还是评入低一级军衔,都要根据军委制定的评定军衔的各项标准和每个干部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能评入高一级的军衔,有的则可能评入低一级的军衔。在1955年共和国军队首次授衔中,根据中央军委公布的评衔标准与编制军衔,共授予大校1286人(含1956年补授大校20人)。授予的1286位大校的军队级别,从副军级至准师级,共跨了五个级别。1286位授衔大校中,绝大多数(约1100人)的军队级别为正师级,也有个别副军级(4人)与约90位抗战入伍的准军级干部,还有个别红军资历的资深准师级干部与约90位副师级干部也授予了大校军衔。
1955年共和国大校军衔的评定主要是由各大单位党委负责,大校拟定名单经全军各大单位评定后,报总干部部统一平衡与审查。由于首次授衔时少将名额由原上报的1100多减少至实际授衔798人,有341位正师级以上拟评少将改授为大校,具体拟评少将改授为大校的数字统计为:
1955年军队实行军衔制,除341位拟评少将改授为大校外,还有940多人授予了大校军衔。在1955年军队授衔时,共和国军队已从原四总部领导体制改为八总部领导体制,从本期开始,将陆续推出1955年授衔大校系列,本期将专门介绍1955年军委八总部与军委办公厅授予的146位大校,授衔名单与任职现详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