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合江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
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直接考核聘用工作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1〕71号)精神,我县拟从服务于合江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报考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合江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合江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截止2021年8月31日,在合江县服务期满4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合江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技人员管理股(地址:合江县政务中心12楼1212室),联系电话:0830-5269814。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服务协议和服务证书、考核材料、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合江县2021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提供本人报名及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开展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考察情况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合江县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