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周震秒任组长,高家礼、李正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人教股长为成员。
三、招聘计划
招聘从事文字综合写作(创建办)和财务工作人员(乡财服务中心)各一名。
四、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本市范围内待业人员;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创建办工作人员(男女不限)要求文科类专业,具备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乡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限男性)要求财会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我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24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津市市财政局六楼人教股(联系电话:0736—4222726)。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学历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提供相关工作学习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与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按规定条件和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地点:市财政局四楼。
4、面试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5、体检和考核政审
①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②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③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④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审批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可再递补。
七、用工方式
采取由津市市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的方式用工。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津市市财政局发放,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6——422272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常德市津市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具备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选调。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4日,通过三湘风纪网、廉洁常德网、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11日。网上报名时间不限,现场报名时间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
3.现场报名地点: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津市市孟姜女大道1076号,津市市委巡察办院内)
4.现场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好相关栏目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证明复印属实);
④填写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5.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人员需将现场报名所需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连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档发至邮箱jwgjs4218720@163.com,如有疑问,请咨询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0736-4213051。
(三)资格审查。由津市市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在笔试前3天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凡因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津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商津市市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津市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