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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

  • 职业人才
  • 2023-05-07 16:00
  • 龙泉小编

招聘速览

△邯郸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邯郸临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沧州市盐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沧州市中心医院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邯郸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统一招聘183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统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不限户籍;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8.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邯郸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邯郸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医学类)》。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24日(报名第一天)。

1.“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且考生应符合相应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资格复审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考生最晚应在资格复审环节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统一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邯郸市人事考试网(111.62.17.31)。

2.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11月24日0:00—11月30日24:00(5个工作日)。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5: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在报名时间内选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预选应聘岗位并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使用支付宝扫码缴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次日09:00-11:30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教育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医学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2.笔试时间: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综合类、医学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教育类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邯郸市区设置面试考场,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综合类和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来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的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郸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

(四)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无法提前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

0310-3111654(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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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hd.gov.cn/Article/251f05c4-2613-4460-aa7e-af43f8b1b6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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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关于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为保证基层基础工作实力,经与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协商,现就面向社会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做出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方式

1.招聘原则: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0人 ,男性。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 招聘对象:具有邯郸市户籍(含各区县);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

3.要求年龄在 18周岁— 30 周岁(1991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至2003 年 11 月 12日之前出生);

4.要求身高 1.70 米及以上;

5. 同等条件下持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7.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招聘 :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人员加入QQ群:539020881,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报名表要求上传资料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缴纳报名考务费 100元。

(4)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310-3157788,0310-3156625

六、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体能测评

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测评项目:1000米跑(男)

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体能测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1:10比例确定人选,如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10比例,则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数确定入选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9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 : 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由专家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5.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

6.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临时指定

体检费用:费用自理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7.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邯郸市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各项保险。工资随邯郸市城市职工最低标准调整而调整。

被聘用人员由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工作,工作岗位由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安排,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按劳务派遣协议执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具体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八、相关要求

1.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影响面广,政策性强,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尽职尽责,确保每个环节不出任何问题,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

九、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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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临漳县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临漳县教育体育局、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一)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25人。

1.招聘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20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17人。

2.职教专业指导岗位4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

3.临漳县邺城博物馆7名,临漳县佛造像博物馆3名,共计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6人。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临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临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表》《临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1年11月15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职教专业指导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2-2;

(4)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幼儿园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博物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2-2;

(8)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最晚在考察环节应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www.linzha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8:30至11月19日17:30

3.报名网址:http://lz.hebyac.com

4.资格初审及缴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和取消情况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报免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永阳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包含专业指导岗位)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组成。博物馆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以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教育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博物馆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应按照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配偶是邯郸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或有关证明。“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定向招聘岗位不用提供户口簿;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2008年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职教专业指导岗位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

5.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在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人社局报到的现场核实)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代理合同书;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退伍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详见临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博物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教育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同一考场同一岗位说课题目相同。面试前将说课范围(每个岗位均为3个说课题目)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当天不安排现场备课,开始前由本考场第一名考生抽签确定具体面试说课题目。博物馆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实际工作操作能力。博物馆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分别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布。

6.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岗(教育类岗位和博物馆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所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岗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临漳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0310-4929803

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310-7866088

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8465706

监督举报电话:临漳县纪委监委 0310-7812388(仅受理举报)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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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盐山县公安局

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21年及以前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 1991年 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盐山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盐山县公安局党员活动室(门卫二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蓝底、同版照片3张;

(4)《盐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业务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政审

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人员,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

(六)体检

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盐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工作待遇及人员管理

1、工作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公安辅警月工资标准2200元、年服装补贴10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均参照企业标准执行)和住房公积金。

辅警人员第一年只发基础工资,当年考核合格的,从第二年开始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每月发放200元,绩效工资随工作年限调整,工作每满一年,绩效工资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再增加200元,期限为10年,10年内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10年后不再做调整。全年事假连续超过30天、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处理。

2、人员管理

县公安局按照《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防疫要求

1、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沧州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3、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5125960 15933282968

2021年11月15日盐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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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yanshan.gov.cn/zwdt/gsgg/7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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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心医院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 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意识。

4.符合医院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毕业后必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要求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专业型硕士(取得规培证)、具有英语六级证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沧州市中心医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需求表》

三、应聘程序

1、个人投递简历。

登陆沧州市中心医院官网(www.cz96120.com),点击右下方“人才招聘”,根据提示项目录入个人信息,请一定根据实际情况详实填写,为保证联系畅通,请务必填写后详细核实个人登记信息,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统一实行网络投递简历方式,网络投递后不需要电话确认,有特殊说明的可在备注中添加。

2、资格审查、考核。

(1)医院人力资源部于考核前对所有投递简历者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组织考核:医院人力资源部将于考核前7天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2月中上旬,具体事宜将在医院官网公布。如遇疫情影响,将调整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请具体关注医院官网公告。

(4)应聘者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取消资格。

(5)有关考核期间疫情防控的要求具体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及时关注。

3、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沧州市中心医院关于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对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体检、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等相关程序。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后续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手机短信及沧州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应聘程序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及考核作弊者,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075641

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6号

需求表

事业编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

事业编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

沧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详情登录

https://www.cz96120.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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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市第一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为邢台市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举重、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体操等运动项目的青少年选拔、训练、参赛、管理等相关工作。

邢台市第二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为邢台市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运动项目的青少年选拔、训练、参赛、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9日-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邢台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教练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体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11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xttyj@126.com

报名时间:11月19日-11月25日17点整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附件2)、就业报到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省专业运动员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含电子版照片),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体育局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考生签字确认,并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3、测评考核

主要采取试讲(模拟训练授课)方式对参加选聘的考生进行测评,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市体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邢台市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5900183

监督电话:0319-2606659

邢台市体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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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漳县人社局、盐山政务网、河北日报等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马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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