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中医院是全县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南京中医药大学实习教学医院,占地10325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核定床位380张,实际开放床位320张。现有职工344人,市级名中医师1名,高级技术职称人员40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84名,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肛肠科、中医科、针灸科、伤骨科、肿瘤科等15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20个专科专病门诊。
金湖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中医护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护理、中医护理岗位,全日制大专(民办大专、夜大、函授、自学大专学历除外)及以上学历,护理或中医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10人,本科5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入职前体检需合格);
4.岗位条件:
①应届毕业生需有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实习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临床护理人员须通过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②往届毕业生有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取得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5. 年龄:年龄30周岁及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
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及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5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金湖县中医院门诊楼16楼办公室(金湖县园林路199号)。
3.报名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前来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公布:金湖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基础及专科护理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分40%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5楼第一会议室,考生必须注册属地健康码(健康码必须显示绿码),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场内考生必须分开就做,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
五、面试及操作
1.面试及操作时间:2020年5月5日下午14:00开始。
2.面试及操作地点:金湖县中医院5楼第一会议室。
3.面试及操作条件: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操作人选。若考试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足1:2的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及操作人选。
4.面试及操作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占综合分60%。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及操作顺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5.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在金湖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体检
在面试及操作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前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中医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通知要求到中医院护理部报到并进入试用阶段。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中医院行风办:0517—86902058
咨询电话:0517-86902058
本公告由淮安市金湖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金湖县中医院
2020年4月14日
来源:金湖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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