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长汀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男性交通管理勤务辅警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的退伍军人(具有驾驶技能的优先考虑);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六)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七)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办法
须参加长汀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警察法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能否胜任辅警岗位等情况。
(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
(四)体检政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县局网站公示5天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与鸿盾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委派到我队相关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年薪约4万元(含五险)。
四、报名方式
请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证件照1张至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0日。报名地点: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勤务中队(交警大队二楼),联系电话:6829909(上班时间)。
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