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8日至2003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吕梁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吕梁市(退役军人要求兵源地为吕梁或曾在吕梁服役);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或聘用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属于虚假不实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曾被行政拘留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以及尿检呈阳性,查明有吸毒行为的;
6、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参与非法集会、越级上访、非访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2
招聘计划数及岗位
03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落实。
04
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至2021年12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3、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至2021年12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至2021年12月23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吕梁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试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2月27日9:00至18:00前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市公安局420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确认手续。
6、加分及优先
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配偶或子女,给予未折算的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待政策;其他残疾等级的人民警察配偶或子女,给予未折算的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待政策。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按照立功等级高低优先。
符合加分项目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残疾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2月27日9:00至18:00前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市公安局420办公室)现场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7、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24日9:00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00至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12月24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及放弃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05
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06
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者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张榜公布。
07
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6.《吕梁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和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辅警招聘全过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08
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优先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按照立功等级高低优先;如考生条件仍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原则上在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分别顺次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09
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10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为3年(试用期计入首次聘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编办、市人社、财政等部门,并报省公安厅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1
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8310119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2
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14天不出省,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省内,在此期间不扎堆、少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笔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可登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栏查询
(wjw.shanxi.gov.cn/tzgggde/index.hrh)。
2、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吕梁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3、根据山西省新冠疫情最新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检测体温<37.3摄氏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中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无星号(*)、无异常提示;无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山西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备案,无法提供、不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13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4
附件:
1、吕梁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岗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吕梁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
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8日
霍州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霍州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30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其中,法警招录22人,立案庭8人。本次招聘委托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考试合格后派遣至霍州人民法院所分配的工作区域从事辅助性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7.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8.身上有纹身或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的;
9.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法警(22人,其中,男警17人,女警5人)
1.年龄24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4.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及具有法警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适当放宽。
5.服务年限最低2年。
(二)立案庭工作人员(8人,其中,窗口人员5人,书记员2人,技术人员1人)
窗口工作人员(5人):
1.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办文;
5.具有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适当放宽。
6.服务年限最低2年。
书记员 (2人):
1.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4.从事过书记员工作者优先。
5.服务年限最低2年。
技术员(1人):
1.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有二年以上的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经验;
3.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服务年限最低2年。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7:00。
2.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携带三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考生资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提供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资料审核结果,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资料后把电话通知设置为开启状态,以免错过审核结果通知;
(4)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霍州市白龙一级路口往北200米路东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三楼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考试费(200元/人),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以上流程如有变化,以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二)考试及录取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所占比例核算后,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招聘人数1:3竞争比例的,各岗位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1.初试: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
理论考试: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储备、公文写作能力、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
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100字/分钟,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
凡符合条件并登记报名的法警应聘人员,均应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
男子组项目:一分钟俯卧撑(26个)、立定跳远(2.33米)、10*4米往返跑(13秒5)、1000米跑(3分50秒)。
女子组项目:一分钟仰卧起坐(25个)、跳绳(一分钟130个)、10*4米往返跑(14秒5)、800米跑(3分40秒)。
法警初试成绩计算:理论考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书记员初试成绩计算:理论考试成绩×50%+速录成绩×50%
其他人员初试成绩计算:理论考试成绩+速录成绩×50%
2.面试
面试由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人岗匹配。面试时间、地点会通过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考试总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或不构成竞争比例时,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参考其考试总成绩的分数择优确定。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由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录用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社保转移接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本岗位不予录用。
(八)定岗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霍州市人民法院统一调配。
六、聘用和薪酬标准
(一)聘用
按照法院工作要求,与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驻霍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薪酬标准
受聘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工作地点
霍州市人民法院。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本次应聘人员,所有环节须遵守霍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院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住宿。
公司地址:霍州市白龙一级路口往北200米路东霍州市隆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三楼。
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0357—5661555
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助理公告
据用人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6名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现将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太原市娄烦县户籍者优先。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向上。
3.热爱法律工作,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岗位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2003年6月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6年6月以后出生)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文秘专业、计算机操作熟练或有新媒体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曾经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优先。
5.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在学信网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6.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公文写作技巧,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系统。
7.协助法官从事司法事务性、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身上有纹身者;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请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1.信息发布: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jpg图片格式,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50-90kb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考试前一天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者登录山西红杰人力人才官网(http://www.hjrl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下角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
⑤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
⑦近期红底一寸彩照4张;
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需要2份。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报名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诺德清华里A座408室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等待电话通知或关注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www.hjrlrc.com)公告及公司微信朋友圈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笔试内容:包括法学理论基础(含执行法律知识)、公务员公共课目。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 120 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5.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6.笔试成绩的6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7.笔试成绩请登录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http://www.hjrlrc.com)进行查询。
(四)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面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方式分抽题回答、现场提问等。
4.面试成绩的4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5.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核算确定最终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前6名。综合成绩请登录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http://www.hjrlrc.com)进行查询。
(五)政审
综合成绩前6名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娄烦县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娄烦县人民法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18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500元/月(包括绩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法院
六、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电话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七、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严格做好报名场所和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也请报考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制|上官小鹏 赵红
编辑|崔珍妮
来源| 吕梁创业就业服务平台、霍州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