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7年7月,占地面积1.78万㎡,建筑面积2.8万㎡,核定床位数495张,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医院员工62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5人,高级卫技人员69人,中级卫技人员137余人。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秉承“崇德、尚医、团结、进取”的院训,以“热情、认真、准确、及时”的服务理念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贴心服务。
为加快推进龙港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经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龙港市人民医院赴高校提前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61名(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等条件;
2.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为“本科一批(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一批”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龙港网(http://www.cnlg.cn/)、龙港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ghosp.com/)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
时 间:2020年3月28日-4月7日。
方 式:网上填报个人简历报名或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照片(电子件)发送至邮箱408790761@qq.com。
2.报名所需材料
⑴《龙港市人民医院提前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⑵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⑷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以上证明);
⑸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由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4月中旬。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龙翔路238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三、其他告知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龙港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68086010(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察室)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龙港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