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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事业单位招聘(贵州多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2名事业编人员)

  • 职业人才
  • 2023-06-13 12:00
  • 龙泉小编

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9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3〕23号)、《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学科建设的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名,管理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次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安顺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名,管理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招聘简章附件《安顺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业技术类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3)药事管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高级职称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经社会化评审获得相关专业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通过相关专业基地培训合格,并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乡村工作的全科医学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2、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安顺市人民医院综合楼2楼)

  3、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安顺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证件照片,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2019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可持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省级复核证明(需为A档)、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证明及结业专业理论考核证明的相关文件。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岗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闭卷考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中药事管理专业(岗位代码09)及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报考岗位代码01-08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报考岗位代码09-24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报考岗位代码09-24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经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后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网、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22488(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25522(咨询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以及考生未阅网上公布的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ssrmyy.com)查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使用A4纸打印。

  附件1:安顺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安顺市人民医院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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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拟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具体招聘对象、人数及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到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gzhfpc.gov.cn)、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gzscdc.org/)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12月23日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5日

  考生可网上报名,可登陆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gzscdc.org)、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gzhfpc.gov.cn)或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上刊登的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以后发送至gzcdcrsc@163.com。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报名人员仍需进行现场确认环节。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7日。

  确认地点: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一号楼3楼1315办公室)。

  现场报名需提供《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851—86823069、0851—86820689

  2、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考试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报考实际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省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在网上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填写《委托书》(附件3)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80%)、公共英语(占20%),总计100分。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3、面试、操作及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开考的专业,按照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划线,笔试成绩大于平均成绩的考生进入面试。

  (1)面试、操作及写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操作及写作内容:对写作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操作及写作内容: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类考生需进行实验操作考试;信息与网络管理类岗位考生需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新闻与宣传管理、政策法规类考生需进行写作能力考试。

  (4)开展操作、写作的专业相应成绩占面试成绩40%,总计为100分。只开展面试的专业单项总计100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部分专业含操作、写作汇总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及以下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还处于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阶段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gzhfpc.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gzscdc.org)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报或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工作电话:0851-86820689

  (四)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委托书模板.doc。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公开选聘4名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室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原则及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详见《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贵阳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须有2年以上办公室文秘、综合文稿、刊物编撰、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5.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3.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发布选聘公告。选聘公告于2019年12月31日在贵阳党建网、贵阳改革网同时发布。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根据选聘公告要求,下载《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如实填写,于2020年1月8日9:00至1月10日16:00期间到市委政研室338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经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核准后,在贵阳党建网、贵阳改革网公布,并同时公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时到市委33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职位能力测试

  (一)笔试。时间为1月15日9:00—11:30。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高于5:1(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三)职位能力测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将在贵阳党建网、贵阳改革网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选聘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拟选聘人员。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聘。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选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988367(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698133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党建网、贵阳改革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

  联系人:肖世文

  联系电话:0851-87988367

  附件:1.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2月31日


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

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形成鼓励人才在基层成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管理岗职位6个。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报考遴选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本县乡镇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临聘人员)。此次遴选对象不包含金泉街道、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在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4.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8:30至2020年1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七楼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见附件),《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参加遴选并加盖公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名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政审表》(所在乡镇有关站所审核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适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考生须关注遴选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遴选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电话关机、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遴选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三)综合考察

  遴选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组建考察组深入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调阅相关资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遴选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和“能”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由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3名以上干部组成,用人单位派出人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所有参加遴选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遴选岗位拟遴选人员建议,形成考察综合报告报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组呈报的考察情况和建议,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四)公示与调动

  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发函征求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和县卫健局等部门意见,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菲丹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副组长:马定江丹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建华中共丹寨县委编办主任

  成员:李文平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婧中共丹寨县纪委常委

  李杰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张艳玲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皇洋中共丹寨县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李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艳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马洲和杨小亮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洲、杨小亮

  联系电话:0855-3695556、0855-3695062

  监督电话:0855-3611547


  附件1:丹寨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丹寨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doc

  

中共丹寨县委组织部中共丹寨县委编办

  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兴仁市公开招聘139名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兴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的毕业生(详见《职位一览表》)。

  2.截至2020年1月13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仁,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兴仁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部队随军家属。

  4.具有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5.截至2020年1月13日,在兴仁市村(居、社区)任职满1届及以上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6.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岗的,在兴仁市从事乡村医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临床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师。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兴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

  8.服务兴仁的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报考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5.限制兴仁户籍或兴仁生源的职位,指截至2020年1月13日具有兴仁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2开头的;限制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州生源的职位,指截至2020年1月13日具有黔西南州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开头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兴仁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必须任职满1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岗,在兴仁市从事乡村医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临床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岗,在兴仁市从事乡村医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临床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师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兴仁市原任或现任满1届及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学历放宽到中专(高中、职高、技校)。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0年1月13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截至到2020年1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毕业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名和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减少;取消和减少情况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gzxr02),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1月1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2月11日8:30至2月13日上午12:00期间登陆“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并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只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2月13日下午14:00至16: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预加分的考生需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一)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和相关加分材料,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截至2020年1月13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仁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须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所在县(市)级及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截至2020年1月13日仍在岗,在兴仁市从事乡村医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临床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师,须持乡镇卫生院证明,并由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确认。

  (3)报考职位限制兴仁市户籍或兴仁生源和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州生源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截至2020年1月13日在兴仁市任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的,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5)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考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兴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其属于兴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证明。

  6.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和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以市招聘办公布的资格复审合格名单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4.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或试用。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

附件1: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长按二维吗下载附件

(职位表,报名表)

  附件2: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附件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复制网址打开下载附件 http://www.163gz.cn/sydw459.html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龙里县2020年引进贵州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满足全省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安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等工作。2020年拟通过面向社会引进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共3人。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进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龙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引进人才原则及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职位及人数

此次引进邮政业安全中心急需紧缺人才3个职位共3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龙里县2020年引进贵州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20年1月10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5)截止2020年1月10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人才信息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引进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0年1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毕业证及学位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

报名时,须根据简章的规定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面试

(1)时间:2020年1月18日(暂定)。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分值: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根据引进职位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拟引进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将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该职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再进行一次面试,然后再根据引进职位人数按重新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拟引进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根据确定的拟引进对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考察的资格,空缺职位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职位无考生体检的,取消该职位引进计划数。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考察期间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9款所列任何一项人员。

3.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引进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引进简章》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121(龙里县纪委县监委)


来 源:毕节试验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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