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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个岗位)

  • 职业人才
  • 2023-06-24 08:00
  • 龙泉小编

昨日,济宁市人社局发布了一大波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济宁市技师学院

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

共112个岗位

赶紧来看看,有适合你的没!

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个岗位)

2018年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100人)

依据《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3〕54号)和《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和服务社会双重作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批准,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道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指导下,道路交通协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6、协助民警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7、接受群众求助;

8、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10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济宁户籍(非济宁户籍人员需在济宁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且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男性16-45周岁、女性16-40周岁,具有特殊专业特长且素质优秀,符合身体要求的特殊困难人员选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两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已享受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领取营业执照、高校和技师院校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等各类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一)初审

1、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初审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车站西路八里庙运河大桥向西1.5公里路南,运河壹号食汇城对过;公交线路:102、103、303路,大运河驾校站下车,向西200米) 。

3、初审材料:

所有报名者均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等3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用公岗协管员报名表(1份)和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失地农民另需提供征地合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出具的贫困证明;非济宁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证明。

经初审通过的人员,6月8日前需提交《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1份),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社区(村)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政审材料则待笔试、体检合格后另行提供。

(二)笔试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8:30至18:00到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吴泰闸路117号)204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四)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岗前培训合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录用人员在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四、岗位管理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给予每月400元的绩效考核补助。

五、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录取资格。招聘过程请保持手机开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告知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本招聘公告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37—2939053 、2347770。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济宁市技师学院

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4人)

济宁市技师学院隶属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根据目前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现状、专业要求等情况,急需能够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任务和实践技能教学的双师型教师。

根据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工程师范类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5月30日10:00-6月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jnjsxy.com

招聘简章同时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和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njsxy.com)发布。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0537—2346964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考生在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的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3)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9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笔试地点,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指定网站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jnjsxy.com。

四、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人选报名资格、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对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深入了解。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12个岗位)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njsxy.com)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此次招聘免收考生考务费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8人)

依据《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3〕54号)和《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6〕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和服务社会双重作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批准,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12343家庭服务呼叫平台接线员岗位,接听市民来电,及时将全市居民的服务需求分解给各家庭服务企业,由企业对接信息并提供服务,并跟进后续回访。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济宁户籍(非济宁户籍人员需在济宁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且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男性16-45周岁、女性16-40周岁,具有特殊专业特长且素质优秀,符合身体要求的特殊困难人员选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两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5、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已享受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领取营业执照、高校和技师院校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等各类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一)初审

1、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初审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07号(吴泰闸路与建设路交汇处南约100米路西,公交站牌后,4路、30路公交车亿维站下车)家庭服务中心院内南二楼201室。

3、初审材料:

所有报名者均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等3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选用公岗人员报名表(1份)和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另需提供《低保证》;失地农民另需提供征地合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出具的贫困证明;非济宁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证明。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前需提交《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1份),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社区(村)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笔试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到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北路107号)南二楼201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由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岗前培训合格,市家庭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在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三年。

四、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原则,由济宁市家庭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家庭服务中心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录取资格。招聘过程请保持手机开机,市家庭服务中心将告知笔试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二)本招聘公告由市家庭服务中心、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15725917160 、2347770。

2018年5月21日

来源: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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