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19〕356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瓜州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3名。具体计划详见《2019年瓜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标准以《简表》为准。
7.《简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官)允许报考。
(四)为全面落实甘肃省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帮助解决甘南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甘藏办发〔2019〕8号)精神,此次公开招聘部分岗位仅允许甘南州户籍和瓜州县户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
(五)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
三、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瓜州县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30分。
2.报名地点: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03975521872 18093729176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须提供学位证;瓜州县在岗不在编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基层就业服务项目身份的证明材料;企业就业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包含军队院校)。
(3)报考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 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通过省财政厅财务收费系统现场支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管理岗位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管理岗位笔试中,虽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分造成实际考试得分人数不足3人的,按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进入面试;专业技术岗位经酒泉市人社局同意,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笔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考试分初试、笔试、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30%、现场出镜测试占20%的比例确定。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初试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参加初试,采取试镜的形式,由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可提前5分钟熟稿。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并进行现场考察评分。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本人综合成绩。
2.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科目均为综合管理类(A类),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本次笔试科目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为主,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考试组织:由瓜州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3)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到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富康路26号)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考试。
(6)最低分数线: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核算,虽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分造成实际考试得分人数不足3人的,核定为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最低分数线为所有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科目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由瓜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现场(实地)出镜测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在出镜现场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新闻现场的把控能力及现场出镜效果等专业素养。
4.面试
除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瓜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发放面试通知单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通知单发放后考生缺考,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30%+现场(实地)出镜测试成绩×20%。
报考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甘政发﹝2012﹞97号)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124号),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综合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瓜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瓜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实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瓜州县人社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文件执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瓜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酒泉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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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人(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硕士研究生须为学术硕士。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21日-28日每天08:30-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http://ks.rst.gansu.gov.cn/ncms/index.shtml)或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sagr.ac.cn/)提供的链接跳转,点击进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核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 “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8月28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3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缴费完成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时所缴费用。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综合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19年9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8月21日
习近平在兰州考察黄河治理项目和读者出版集团
来源:每日甘肃网
值班主任 郝芳 责任编辑 范亮
陇东报社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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