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并制定《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基础条件》(以下简称《基础条件》)。该项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旨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旅、交通、林业融合发展,引导旅游风景道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对象是指位于风景优美地段,有一定长度并沿着特定方向延伸,路域通畅,视域范围内景观优良,游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服务设施齐全,具有良好旅游体验,融合交通、景观、游憩和保护等多重功能的复合型道路。
《基础条件》提出,旅游风景道应具备“看得清” “进得畅” “停得下” “玩得好” “留得住”等5项必备条件。
“看得清”是指旅游风景道视域范围可视性和观赏性强,空间配置优美合理,疏密有致,有明显的出入口和起讫点等。
“进得畅”是指旅游风景道可进入性强,干线、支线、连接线以及交通接驳设施互联互通,有效串联、连接贯通各类旅游资源节点、服务设施等;道路干线长度不低于50km,标识标牌体系完善,旅游风景道沿线节点可实现主流导航软件抵达。
“停得下”是指设置与游客数量相匹配的停车场和停车港湾带,配套观景区、休憩点、服务驿站、旅游厕所以及交通换乘区域等服务设施,换乘便捷,打通最后一公里。
“玩得好”是指沿线旅游业态丰富、主题突出,沿线两侧5km范围内拥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特色旅游名村、美食村等旅游资源。
“留得住”是指沿线建设多元、充足的旅游餐饮、休闲、住宿、土特产品销售等场所,服务便捷、管理规范。
近年来,随着“旅游+”“交通+”“生态+”等大发展,促进道路建设与生态环境、文化遗产、旅游游憩、产业扶贫等深度融合成为趋势。旅游公路、生态公路、景观道路、遗产廊道、绿道等,因其所具有的交通、景观、游憩、生态、保护等复合功能,所遵循的生态、保护、融合及可持续发展等原则,而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视,发展势头日趋强劲。
旅游风景道建设意义重大,是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沿线资源整合、运营、管理、推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可谓兴业富民的“产业道”、灿烂多彩的“文化道”、山清水秀的“生态道”。它可以串珠成线,把沿线的景区、村庄、农田、山脉、河谷等串联起来,让游客在欣赏路边风景之外获得多样化体验,还可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适应多样化需求的生态旅游发展格局,推动全域旅游深入发展。
近年来,自驾出游成为越来越多国人周边度假的首选出行方式,游客更加注重出行的便捷和舒适性,旅游风景道正在发展成为一种新型旅游功能区,成为深受自驾车游客喜爱的线型旅游目的地。可以说,旅游风景道是自驾游时代和全域旅游时代发展的必然,为满足消费升级和个性化出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和依托。
2016年发布的《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打造25条国家生态风景道。各地对风景道发展空前重视,各类泛风景道建设在全国各地全面开花。浙江进行“美丽公路”建设,湖北及安徽提出建设大别山国家级跨省风景道,海南正在建设环岛滨海旅游公路。
目前,对于旅游风景道的认定及基础条件还缺乏一定的标准,而此次安徽省开展的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将起到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