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宜宾市委政研室下属事业单位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拟在宜宾市范围内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政策研究部工作人员(管理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考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所指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宜宾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于2020年4月1日。
(二)不得参加考调的情形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科技创新中心D2-B栋-11楼)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信息。如实准确填写《长江经济带研究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研究成果(比如政策研究、调研报告、内参、期刊发文、媒体发文等)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长江经济带研究院课题研究部领取本人准考证,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思考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宜宾市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96.6/)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按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名次并列。考试综合成绩在宜宾市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96.6/)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原则上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的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调入长江经济带研究院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因拟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拟调入人员进行3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调入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不适宜在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九)办理调动
所有拟调入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毕并提供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入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考调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电话:0831—8220210。
六、本公告由长江经济带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3601087。
内容来源丨三江人才网
图文编辑丨陈 雪
责任编辑丨杨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