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8日至2001年7月18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法律、法规及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近5年来,在各类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目前在岗的巴州公安系统辅警、编制外教师、基层岗等编制外聘用人员;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以及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得聘用为编制外公安辅警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如下:
考生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附件2),携带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中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县(团)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1份;
报名地点:和静县公安局5楼511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7月31日
每天:上午9:30-13:30 下午 16:00-19:30
纪律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格或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不实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报考者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4、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每人每门40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由考生承担。
(四)体能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体能测评入闱人员,按招聘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人社局协助。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及亲属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5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六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五、监督与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www.xjhj.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和静县人社局服务大厅:0996-5027644
附件下载:http://www.xjhr.com/News/9877.html
新疆人才网www.xjhr.com
网络招聘:0991-3693111、3855355、2651003
委托招聘/猎头/培训:18199817714 、18040921140
校园/社会专场招聘会:18040921141、18199819040、18199819040
库尔勒人才网www.kelrc.com
电话:0996-2625100、18699613103
甘肃人才网www.GSR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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