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新安镇社区工作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新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区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学历为大专以上;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报 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新安镇企业和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劳动保障所(来安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往南200米) ;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50—5611510,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来安县新安镇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四)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务必于12月26日至12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遇
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的8名新安镇社区工作人员,月工资按照现行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及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招聘详情点这里→http://www.laian.gov.cn/DocHtml/1/18/12/00137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