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锐参考 | 这些在华外籍人士,该被管管了!
参考消息网7月11日报道(文/逸轩)
“优秀的老师可以点燃学生的求知之火。”英孚创始人伯提·霍特(Bertil Hult)曾经这样说。
如今,这句话听起来却格外讽刺。
7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发布一则警方通报。通报称,泉山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毒案件,截至目前共抓获涉毒人员19人,其中16人为外籍人员(7人为某教育机构外教,另9人为学生)。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警方通报
很快,“某教育机构”也被网友曝光,原来是英语培训品牌英孚教育徐州中心。
多人涉毒,其中7人竟在知名教育机构“教书育人”。这起案件情节之恶劣、影响之深远,瞬间引发了国内网友的高度关注。
在舆论不断发酵的同时,更多人也将目光投向了这个群体——在华外籍教师。
涉毒
“在中国东部江苏省拘捕的19名人员中,共有16名外籍师生。”7月11日,香港《南华早报》用这串数字表达了震惊之情。
文章介绍称,根据警方通报,一名外籍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涉毒人员被行政拘留。但警方“没有详细说明这些外国人的国籍,或涉及哪些毒品”。
警方发布通报后的第二天,这些外籍教师所属机构——英孚青少儿英语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声明。
英孚青少儿英语声明
声明首先“对徐州中心部分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内涉毒事件深表遗憾”,随后表示:英孚教育严格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
之后,英孚教育在声明中保证:我们会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提升公司对教师的管理及监督,确保每位外教都能够理解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小锐,英孚青少儿英语的回应强调是“非工作时间内涉毒”,但外教和学生同时涉毒被抓,令人怀疑,是不是外教行为不端影响了学生。
“这也进一步引发对聘用、使用与管理外教的质疑。尤其是,这些外教有无合法的外教资质,机构是否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聘用外教。”熊丙奇说。
小锐也在今天下午(7月11日)就英孚教育外教招聘流程及如何处理涉事外教等问题致电英孚教育亚太区总部,对方表示并不清楚此事,稍后回复。但截至小锐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复。
小锐注意到,就在一周前,英孚教育官方微信帐号在一篇题为《英孚外教,来了解一下》的文章中透露了机构招聘外教的要求:
·所有来华外教都需满足国家外专局的招聘要求。
·全部拥有外语教学资格,包括英语作为外语语言教学资格证(TEFL)及更高等级的教学证书、大学学位或相关工作经验等。
·除了获得TEFL资格之外,还必须通过剑桥英语教学能力认证考试(TKT)。
“在英孚,对于外教的招聘流程是十分严格的。”文章称。
严格的招聘流程下,为何还会出现多名外教涉毒?目前英孚教育给出的回应显然无法令人信服:
违法
事实上,这并不是外教在中国第一次因为违法犯罪进入大众视野。滥竽充数、伪造证件、甚至掩盖犯罪前科的“黑外教”近年来频频被媒体曝光。
就在今年2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名为“柏克莱”的教育咨询公司将不符合在华就业资质的外籍人员进行“包装”,派遣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这些所谓“外教”有的甚至并非英语母语国家居民,毫无工作经验,有的仅初中毕业文化。就是这样一群人,在中介的包装下,摇身一变成为了“金牌外教”。
滥竽充数无法保障学生获取高质量的教育,而一些有犯罪前科的外籍人士混入外教队伍,更是对中国学生人身安全的极大威胁。
“一名从中国被引渡到英国的男子因过往罪行被判入狱12年。”
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在2014年1月10日的报道中这样写道。
BBC网站报道截图
这个名叫尼尔·罗宾森的英国男子曾经于1999年至2002年在英国犯下传播淫秽儿童照片、性侵儿童等多起罪行,他于2002年潜逃至中国,堂而皇之地开始了新生活。
直到2013年3月,多名北京某国际学校学生在观看英国电视节目时,认出该校外教尼尔·罗宾森竟然是被英国通缉的罪犯。随后学校确认,尼尔·罗宾森曾在该校任职三年。
最终,这名逃犯在中国被捕并被遣返回英国。
无独有偶,2018年,一位来自上海的女士发现自己当年大学时代最受欢迎的英语外教,竟然是一名美国通缉犯。
这个名叫海尔斯(Daniel William Hires)的男子于2004年性侵一名10岁女童,他在保释期间又枪杀自己的妻子后失踪。
与尼尔·罗宾森的轨迹相似,在中国,他摇身一变,成了大学外教。
随着一条条骇人听闻的消息传来,无数网友禁不住发问:这些人到底是如何混入外教队伍的?
门槛
在中国当外教,门槛真的这么低吗?
熊丙奇表示,实际上,对在华外籍人员,我国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制度。为提高管理效率,还通过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中国要求不得虚报、谎报,发生工作变动后应及时通过系统变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外国人来华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熊丙奇说。
小锐查阅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站发现,对于那些教授外语的外籍教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规定: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站截图
熊丙奇补充说,有聘请外教资质的机构方可聘请外教;需要劳务合同,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外国专家证;每年都必须重新办理;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也必须重新办理。
各项规定不可谓不严格,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有英语培训业内人士曾表示,由于市场对外教的需求不断增加,但符合条件的外教人数有限,这种供需不平衡就导致一些机构和外教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更有业内人士爆料,一些培训机构在招聘老师时,甚至将长相当做重要标准,而对教学能力等并不苛求。
“只要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便可以在各类培训机构和教育市场中吃上‘外教’这碗饭。”他说。
为追逐利益,一些心存侥幸的培训机构公然践踏法律法规,让一些“害群之马”损害了在华外教的整体声誉。
数据表明,2017年,在中国从事教育行业的外国人已经达到40余万,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按照我国的相关政策标准,合法外教人数仅占约三分之一。
对此,不少中国网友表示忍无可忍:这些外籍人士该被管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