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医院是天津市卫生局批准的市属二级甲等医院,始建于一九三七年(伪警察医院)。一九四九年天津解放,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接收更名公安医院,院长李秉质,一九五八年根据区域医疗归划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公安医院与新华医院合并,合称亲华医院,隶属市卫生局。一九六四年,为适应公安业务工作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将新华医院划归市公安局,恢复公安医院名称,隶属公安局。
一、招聘岗位
(一)医师岗位招聘
招聘职位:医师(执业范围内科、全科医师、中西医结合、B超医师、放射医师)
学历:大专及以上
男女不限,65岁以下,身体健康
职称: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待遇从优
(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
工作时间:轮班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递邮箱:gayyzzc2018 @sina.com,提交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一)提交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PDF格式);
2.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PDF格式);
3.个人简历(WORD版)。
四、招聘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及形式经初步审核报名材料后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咨询电话:天津市公安医院政治处022-23142712。
3.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23142712
(应聘者请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照片发送至邮箱:gayyzzc2018@sina.com)
来源:天津市卫生人才网
网址:http://www.tjwsrc.com/NewsView.Asp?ID=1132